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轉:台日關係-林志昇

台日關係 Chinese Taipei - Japan Relations

2011年1月31日至 2012年1月31日間,擔任中國國民黨祕書長之廖了以先生,自2011年2月10日起,轉任流亡中華民國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會長,負責維繫對日本之關係,其主要對口單位是日本的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廖了以先生之家庭背景:
母 親是日本人。父親是早稻田大學政經科畢業,曾任四屆豐原鎮長及改制後的豐原市長;祖父在日治時代是豐原街長(相當於現在的鎮長);祖母是日本人;外祖父是 日治時期台中廳長,也是台中市名勝臺中公園湖心亭的設計者。具有75%日本血統的廖了以先生,就法理而言,原本應是日本人,然而,觀其一生之政治軌跡,都 是為中國國民黨效力。因此,就事實而言,毫無疑問,他是效忠流亡中華民國的中國人。廖了以先生是代表流亡中華民國外交部,可惜,並不是代表本土台灣人和日 本方面建立關係。流亡中華民國馬政權,就是利用具四分之三日本血統的「事實中國人」廖了以先生,來誤導日本人士對台灣地位的認知,事實上,無助於流亡中華 民國就地合法成台灣。


2012年 3月29日晚上,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日華議員懇談會」會長平沼赳夫,在東京設宴歡迎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據悉,有將近百名日本國會議員及日本方 面相關人士出席。明明是日本國會議員為延續和中華民國之「日華關係」,卻被流亡中華民國在台北之代表自動轉成「台灣和日本」之關係,即其所自認之「台日關 係」,企圖掩日本人耳目之心態,昭然若揭。


日本政府依1972年9月29日所發佈之「日中共同聲明」,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而也從未承認中華民國對台灣有主權。日本國會人士把以中華台北名義在國際闖蕩的流亡中華民國視為台灣,不但違背日本政府的政策,也違反國際法,完全無正當性。日 本國會人士至今如仍認知蔣介石對日本是「以德報怨」,日華間有必要「懇談」,那麼,台灣民政府如何能賴之以替台灣地位主持公道?相對於致力維繫「日華關 係」之日本國會人士,願意為建立法理上之日本和台灣關係而來台參加「日台共同聯盟」預備會議的「日本同心」們,才是參與建構「日台關係」的夥伴。


中華台北政 權和日本方面基於「政治考量」所建立之「外交關係」,是所謂「台日關係(Taipei-Japan relations)」,台灣民政府和日本方面基於「法理根據」所建立之「同體關係」,則應稱為「日台關係(Japan-Taiwan relations)」,兩種關係截然不同。
基於「中華台北不是台灣,台灣不是中華台北」,此「台」非彼「台」。同樣是「台」,然而,所代表意義完全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3/30


參考資料:
廖了以到訪 日國會議員歡迎

中央社 – 2012年3月29日 下午9:56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9日專電)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今晚在東京接受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日華議員懇談會」會長平沼赳夫設宴歡迎。平沼表示,馬英九總統挑選了優秀人才擔任會長,他由衷歡迎。

日華懇在平沼帶領下,今晚在東京一家大飯店設宴,歡迎以亞協會長身份首度訪日的廖了以。有將近百名日本國會議員及日方相關人士出席,日本前首相森喜朗、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等也出席道賀。

廖了以致詞表示,在涉外事務上,他可說是門外漢,希望平沼等先進不吝指教,共同為提升台日雙方關係而努力。他說,日本國會去年3月通過「海外美術品公開促進法」,讓台北故宮文物來日本展出獲得法律保障,故宮文物首次有機會在日本舉辦,是台日文化交流的一大盛事,屆時請日華懇的議員多多協助。
廖了以說,台日去 年簽署投資協議後,為強化雙方經貿合作關係,今後將就洽談租稅、服務、人員與貨物流通等進行協商,請日方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國 際民航組織等,也請日方多支持。另外,有鑑於去年發生福島核災,凸顯台灣參與國際核能安全合作機制的重要性,他期盼日方支持台灣參與國際原子能總署 (IAEA)相關活動,這也符合去年7月發表的「台日厚重情誼倡議」的宗旨。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馮寄台致詞時說,「廖會長的母親是日本人,他的祖母是日本人,所以他擁有75%的日本人血統,只有25%是台灣人血統,這樣的『組合』,台日關係不可能會變差」。他說,廖了以對日本的卓越洞察力以及豐富的學識涵養,深受馬總統欣賞,因此被拔擢為亞東關係協會會長。相信在廖了以帶領下,台日關係一定有進展。立法委員、立法院台日交流聯誼會會長李鴻鈞致詞時表示,馬總統很重視台日關係,特別是他的左右手(廖了以、馮寄台)

今晚都坐在席上,今後台日關係也要仰仗這兩人。他說:「馮代表雖然5月要返台,但我想不可能就這樣讓他休息的,我們一定會讓他再擔大任的。」聽到廖了以的從政資歷豐富,並「擁有75%日本人血統」,森喜朗以中文對中央社記者說,「好,好好」。

平 沼說,馬總統選了很優秀的人擔任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這對日本而言是非常好的事。日華懇的議員由衷歡迎。他還表示,台灣民眾對日本很友善,311大震災時捐 給日本巨額善款,這些對日本災後重建有很大的幫助,日本要好好感謝台灣。日本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在晚會結束前做總結致詞,提及日本政府主辦的311東 日本大震災滿1週年紀念儀式上,

未讓台灣的代表獻花一事。

他 說:「日本對台灣做了無禮的事,就把這當做是日本欠了一筆人情債,是很重要的一筆債,要持續引以為戒,而不是說政府發出一封道歉函就了事那樣。今後在平沼 的帶領下,會努力報答台灣的恩情。」他還表示,聽說馮代表有要職等著他,日華懇的議員們很期待,今後也請廖了以能多多指教。衛藤最後還以中文大聲講,「我 們非常感謝你們」,贏得在場人士熱烈掌聲。廖了以等人今天拜會了日本重要工商團體,在日本期間還預定與僑界領袖、駐日台灣媒體等會晤。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轉:迂迴戰術與警覺內奸-林志昇

迂迴戰術與警覺內奸 

Detouring Tactics and Spies to be Spotted

日本「明治維新」運動,改變日本命運的維新志士,原本就是所謂「小咖」們的「藩士(下級武士)」所為,包括長州、土佐、薩摩等藩具有維新思想之藩士們,自1866年開始自決結成「軍事聯盟」,並嘗試與天皇接觸,主張「倒幕尊皇」,於1867年,新繼位的明治天皇,向「倒幕尊皇」派送去了許可倒幕的密詔。可見,有利於天皇之主張,天皇未必會排斥,因此皇室宮內廳非完全不宜接觸,明治天皇時期的「明治維新」就是在下級武士配合及支持下,日本得以維新成功。


台灣民政府 旗能被皇室宮內廳唯一獲准在2011年12月23日,天長節一般參賀場合在日本天皇眼前揮舞,事實上即已達到台灣民政府所既定階段性目標,接著下來,完全 無需勞煩天皇費心,台灣民政府將致力為「台灣國際地位」向美國佔領當局陳情與訴願,同時也能為天皇現實地位解套(國體與政體不能貫徹),台灣民政府理解保 皇派之石戶谷先生如此維護日本天皇尊嚴,台灣民政府樂意將接觸「皇室關係之國家事務的宮內廳」任務託付。


按照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政府已經被迫放棄台灣管轄權(主權權利),對於日本方面的工作,先從日本國會方面切入,經由「質詢程序」提醒內閣總理大臣,再由內閣總理大臣影響其轄下之「宮內廳」,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整個運作過程完全無涉天皇,即使是迂迴,只要能「提醒」日本政府對台灣仍有「主權義務」,目的就算達成。來台參加日「台共同聯盟」預備會議的二十位日本同心,台灣民政府視其為「平成維新」志士,他們絕不會是「小咖」,各界不仿「拭目以待」。


當成功越來越接近時,台灣民政府必然會有內奸滲透,費心打入內部、假裝參加、竊取同志個資,蒐集整理一些一知半解之內部資訊,提供給敵人,做為打擊本土台灣人,企圖藉抹黑和醜化之手段,瓦解已經茁壯的台灣民政府,惡質到可以偽造照片,挑撥離間,散發不實謠言,故意把致力和中國劃清界線的「台灣民政府」說成是「中共同路人」,單看這點,就可知道「故事」編得實在是太離譜了、太低級了,這是中國人傳統之政治手法,一出手就被識破,其實並不高明,對付這些內奸,將來,台灣民政府執政後,誓將會揪出這些敗類,予以嚴厲制裁,決不寬貸。


台灣民政府 國安參謀聯席會議 執行長 林 志昇
2012/03/29

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轉:一國兩區-林志昇

一國兩區 One Country, Two Areas

2012年3月23日中華民國控制的媒體報導,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於3月22日在中國北京會見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摘要如下:

1. 提出「一國兩區」,強調「兩岸同屬一中」,依雙方現行體制與法律相關規定,都堅持「一個中國」,但對一中的表述有差異,「兩岸並非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特殊關係」。


2. 指出台灣現行推動兩岸關係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以「一國兩區」概念做為法理基礎,台灣處理兩岸事務是陸委會,不是外交部,「這就足以說明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而是特殊關係」。


3. 在會後表示,「一國兩區」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還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謂的一國就是中華民國。


另外,針對 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北京提出「一國兩區」說法引發關注,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於3月23日說明有關兩岸關係的定位,完整的說法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 地區」;「一國」就是「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的定義就是「台、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 地區則是「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美國方面之尼克森、季辛吉和中國方面之毛澤東、周恩來,1972年2月21日所舉行會談中,周恩來說:「蔣介石到現在還相信一個中國,這是很好的,而我們也可以好好加以利用。」於是,在1972年2月28日所發佈之上海公報中,美 國方面的立場是:「美國得知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都堅持只有一個中國.............(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


中國共產黨人周恩來是在台灣海峽西岸的中國人,中國國民黨人蔣介石則是在台灣海峽東岸的中國人,於是中國共產黨人加上中國國民黨人,就成為美國政府認知中的「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
美國政府在上海公報中所持的立場,本土台灣人要清楚:「2012 年3月22日在中國北京,由代表中國國民黨之「事實中國人(de facto Chinese)吳伯雄先生」向代表中國共產黨之「法理中國人(de jure Chinese)胡錦濤先生」,所提出基於中國國共政權所共同堅持之「一個中國」原則而衍生之所謂「一國兩區」概念,只是自1949年12月10日,國民 政府流亡日本台灣以來,至今已來國共之中國人間早就公式化的政治八股,不是創新的見解。


中華人民共 和國是國際社會所承認之合法中國,中華民國則是自稱為中國。既然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都堅持只有一個中國,那麼所謂的「一個中國」應是建立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礎上。於是,吳伯雄先生得以表演中國傳統技藝之「變臉」功夫,當面對在台灣海峽西岸的中國 人所謂「中國」,當然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當面對在台灣海峽東岸的中國人所謂「中國」,當然指的是中華民國,毫無矛盾之處。然而,世界上無論有幾個中國,在法理上和台灣是毫無關係。


美國和中華 人民共和國於1979年1月1日,所共同發佈建交公報之第2項中:「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在第7項中,美國方面的立場是:「美國政府得知中 國的立場是,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之部份(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美國政府即使基於美國國家利益,致力達成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之目標,也並無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足以確定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區。就在美中建交公報發佈後,由美國國會制定而於1979年4月10日經美國卡特總統簽署生效之「台灣關係法」,則是將「台灣」定義為美國在1979年1月1日以前承認為中華民國之台灣治理當局,其管轄範圍只限於日本依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所放棄管轄權之福爾摩沙及澎湖,不包括金門及馬祖。


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對其所謂「一國兩區」之公式化見解:


1. 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此種說法違反美國認知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2. 兩個地區就是「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


a. 台灣地區的定義是「台、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此種說法不但違反台灣關係法定義台灣只包括福爾摩沙及澎湖,也背離美國國務院之將金馬地區歸類為中國領土。)
b. 大陸地區的定義是「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由此可見,在台灣關係法中,管轄範圍僅及於福爾摩沙及澎湖之台灣治理當局,絕對不等於宣稱領土主權及於中國本土之流亡中華民國政府。)


台灣民政府對流亡中華民國的定位,完整的說法是「一國,兩個地區,一個佔領區」:


1. 一國就是「中華民國」。2. 兩個地區就是「中國金馬地區」及「中國本土地區」。
a. 中國金馬地區的定義是:「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b. 中國本土地區的定義是:「金馬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c. 一個佔領區就是台灣關係法定義下:台灣治理當局代理美國軍事政府管轄歸屬日本天皇包括福爾摩沙及澎湖之台灣。


相對於流亡中華民國政府無法理根據,純粹是依政治運作,主張其「一國兩區」,一國就是「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 台灣民政府則在萬國公法架構內,完全有立場主張其「一國兩區」,一國就是「日本國」,兩區就是「日本本土地區及日本台灣地區」。


台灣民政府慎重提醒美國政府:


1. 政治層面
流亡中華民國所主張之「一國兩區」,雖終將因無法理根據而淪為政治口號;然其完全違反美國之「一個中國政策及台灣關係法」,嚴重違反美國之國家利益。


2. 法理層面
結合佔領兼流亡之中國殖民政權,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連結成,所謂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共演「變臉」,企圖將法理上歸屬日本天皇之台灣,暗渡陳倉納入中國版圖,嚴重違反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原則:「軍事佔領不得移轉主權」而「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3/26


參考資料:
自由時報(2012年3月23日)


一國兩區 總統府背書定調


〔記者王寓中、陳慧萍/台北報導〕針對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吳胡會」拋出的「一國兩區」說法,總統府昨晚正式回應,強調在我國憲法及法律的規定下,兩岸關係就是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與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之間的關係。

府方不但為吳伯雄拋出的「一國兩區」買單,也代表連任後的馬總統,正式為兩岸「一國兩區」關係定調。

總 統府表示,對於兩岸關係的定位,馬總統一貫的立場是,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在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的規範下,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意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均屬於中華民國。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並表示,馬總統的兩岸政策非常清楚,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一個中國指的就是中華民國。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也表示,一中各表是政府長期以來提出的原則,一國兩區的「一國」當然是「中華民國」;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有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吳的說法是對兩岸現況的描述。

對於吳伯雄提出「一國兩區」,是否意謂馬英九將推動兩岸政治協議,劉德勳表示,政府對兩岸問題態度沒有改變,以先處理經濟議題為優先,目前沒有所謂要進行政治對話的問題。

轉:日本皇室宮內廳-林志昇

日本皇室宮內廳 Reaching the Imperial Household Agency

宮內庁は內閣総理大臣の管理の下にあって皇室関係の國家事務、天皇の國事行為にあたる外國の大使・公使の接受に関する事務、皇室の儀式に係る事務をつかさどり、御璽・國璽を保管する。


宮內廳受轄於內閣總理大臣,負責與皇室有關的國家事務,關於天皇接見外國使節的事務,皇室儀式的相關事務,保管御璽及國璽。


有關宮內廳之沿革如下:
1. 明治22年(1889年)2月11日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訂定了「皇室典範」,確立了皇室自律原則。明治41年(1908年)基於皇室令施行宮內省官制,以宮內大臣為輔弼天皇、處理皇室一切事務的機關。

2. 昭和22年(1947年)5月3日起,隨著日本國憲法的施行,宮內省改製為宮內府,受內閣總理大臣管轄。

3. 昭和24年(1949年)6月1日施行總理府設置法,宮內府成為宮內廳, 為總理府之外局,受總理府管轄。

4. 平成13年(2001年)1月6日起,配合中央政府機構改革,施行內閣府設置法,宮內廳被編為內閣府之外局,受內閣府管轄。


日本平成時代之「宮內廳」,是日本政府中掌管天皇,皇室及皇宮事務的機構,其前身為昭和時代之「宮內府」乃至明治時代之「宮內省」。


基於台灣在法理上確實歸屬日本天皇,台灣地位問題應是屬於「皇室關係之國家事務」範圍,台灣民政府除了已設法透過日本國會議員向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反應外,別忘了宮內廳已「得知(acknowledge)」台灣民政府之主張,並在2011年12月23日的天長節一般參賀場合予以善意回應,因此可設立單位和職掌與皇室有關的國家事務而受日本內閣總理大臣管轄之宮內廳建立溝通管道,以利雙管齊下之策略促使日本政府依對台灣之主權義務,提醒美國政府應循戰爭法及戰爭慣例行使對台灣之佔領權利,在萬國公法架構內,協助本土台灣人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2/03/26


參考資料:
日本文武天皇在大寶元年(701年)頒布大寶令官制,首次出現類似後來「宮內省」的組織。


在明治22年(1892年)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訂定了「皇室典範」,確立了皇室自律原則。明治41年(1911年)基於皇室令施行宮內省官制,以宮內大臣為輔弼天皇、處理皇室一切事務的機關。


二次大戰結 束時,宮內省底下有大臣官房、侍從職、式部職、宗秩寮、諸陵寮、圖書寮、侍醫寮、大膳寮、內藏寮、主馬寮、總務局、警衛局等單位;周邊另設有內大臣府、掌 典職、皇后宮職、東宮職、皇太后宮職、帝室會計審查局、御歌所、帝室博物館、正倉院管理署、帝室林野局、學習院・女子學習院、李王職等附屬機構,以及地方 機關的京都地方事務所。


二次大戰後,宮內省的事務移交至其他政府機關管理,將機關的分離獨立性限縮。昭和22年(1947年)5月3日,隨著日本國憲法的施行,宮內省改製為宮內府,受轄於內閣總理大臣。伴隨改制而來的是大規模裁員;二次大戰結束當時,宮內省的職員超過6,200人;改制後的職員人數不到1,500人。宮內府中,宮內府長官之下設置宮內府次長,管轄長官官房、侍從職、皇太后宮職、東宮職、式部寮、圖書寮、內藏寮、主殿寮與京都地方事務所。


昭和24年(1949年)6月1日施行總理府設置法,宮內府成為總理府的附屬機構宮內廳,宮內廳長官之下設置宮內廳次長,管轄長官官房、侍從職、皇太后宮職、東宮職、式部職、書陵部、管理部與京都事務所。


平成13年(2001年)1月6日起,配合中央政府機構改革,施行內閣府設置法,宮內廳受內閣府管轄。

2012年3月25日 星期日

活動:日台共同聯盟 Japan and Taiwan Union 第二次 預備會議

日台共同聯盟 Japan and Taiwan Union 

第二次 預備會議

時間: 2012 三月 30 日 至 2012 四月 2 日
地點: 桃園 TCG中央會館
路: 員林坑路100-1號
縣市: 桃園縣龜山鄉

主辦人: 台灣法理自治學院 教務長

活動簡介

參加人員:
( 日本政界來賓 )
( 台灣民政府:主席 副主席、總理
參議院 議長 副議長
司法院 、法務部、各州 州長 副州長 )
日期:2012年3月30、31,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