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轉:台灣與澎湖的主權不容談判-林志昇

台灣與澎湖的主權不容談判

雖然台灣對岸中國仍將「台灣回到祖國懷抱」視為神聖使命,期間,中國軍方也透過政治宣傳猛批「台灣」,但,中國領導人已經改變1990年代促統的政策,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改變立場,已由促統,轉變為防止台灣獨立。馬 英九先生成功連任流亡總統(是否兼台灣行政長官有待美總統歐巴馬賀電?),沒有跡象顯示,馬英九有與中國就台灣現狀達成政治協議傾向,本土台灣人也不支持 改變現狀。馬先生連任後,對國際媒體表示:「不必忙著立刻去開啟政治性協商,這對大家來講,都不是最迫切的事情,在這個時候也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
台灣現在國際地位確定是:1895年 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大清帝國大皇帝將台灣與台灣周邊列島和澎湖群島(以下稱:台灣)永遠割讓(cede)給日本帝國天皇所擁有至今。1952 年因為大東亞戰爭日本戰敗簽署「舊金山和約」,美國是戰爭的「征服者」,擁有對台灣的「佔領權」,流亡的中國殖民政權代替美軍佔領台灣至今;日本政府被迫放棄對台灣管轄權(前首相吉田茂稱:日本政府只是放棄台灣的主權權利。)因此,日本天皇仍然是台灣主權的所有權人。

英文"sovereignty"之一般漢譯為「主權」。然而,"sovereignty"之詮釋,攸關台灣地位之解讀,有必要深入探討:

1. 美國和菲律賓1946年7月4日簽署「馬尼拉條約(Treaty of Manila)」,承認菲律賓獨立,同時「放棄美國對菲律賓主權(relinquish American sovereignty over the Philippine Islands)」。

2. 美國和英國1951年6月19日,所發佈有關和約草案「中國參與及福爾摩沙(CHINESE PARTICIPATION AND FORMOSA)」方面之聯合聲明中提及: 在預定之多邊條約中,「日本會放棄其對台灣主權(Japan would renounce its sovereignty over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和約本身不決定該島未來。

3. 條約書寫人Dulles1951年8月6日,致函威斯康辛州參議員Alexander Wiley提及:"Formosa, a naturally rich island with good climate which had been a Japanese colony for fifty years, ........."福爾摩沙,一個氣候良好而天然豐富之島,其已成為日本殖民地五十年, ........

4. 依1951年9月8日所簽署之對日多邊條約Article 2(b):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基於上述歷史事實,法理推論:
A. Dulles是將台灣定位為日本之「殖民地(colony)」,以執行台灣處分。

B. 「主權(sovereignty)」是可以被「放棄」的(can be renounced or relinquished)。

C. 日本依和約Article 2(b)所放棄之「標的」: all right to Taiwan + all title to Taiwan + all claim to Taiwan =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漢字「主權」顧名思義可詮釋為「做主之能力(power to do on one's own)」。
因此,擁有領土主權意味「對領土可做主」,其實具有兩種面相:

1. 對內主權:治理領土(right to administer territory)、佔用領土(title to territory)。
2. 對外主權: 處分領土(right to dispose of territory)、宣有領土(claim to territory)。

 right to territory =right to administer territory + right to dispose of territory

國家(nation)所衍生之”sovereignty",漢譯為「主權」應屬貼切。國家對 其所轄領土治理、處分、佔用及宣有,即是行使主權(to exercise sovereignty)的表彰,因此,主權如果是可以被「放棄」,意謂主權中,勢必存在「非天賦可移轉」成份。其原因以及形成是基於兩個原因:

1. Sovereignty carries with it responsibility. 主權帶有責任。
2. Nations can not change it nor release themselves from its obligations. 國家不得變更、亦不得免除其義務。

法理上,可以得到推論:

"National sovereignty carries with it natural inalienable obligations." 
國家主權帶有天賦不可移轉義務。

就可適用萬國公法之已編入(合併)領土而言,「國家主權(national sovereignty)」中之「國家義務(obligations of nation)」,既是不可免除,國家主權中,由國家義務所衍生非天賦可移轉之「國家權利(rights of nation)」則是屬於可以被放棄之部份。而就不可適用萬國公法之未編入(合併)領土而言,國家主權中,由「征服事實(fact of conquest) 」所衍生之非天賦可移轉「佔領權利(rights of occupation)」,則是可被放棄。分別探討如下:

A. 主權所渋及之未編入(合併)領土(sovereignty over unincorporated territory)

萬國公法架構內,所定義國家是由「生來自由且自主(by nature free and independent)」、而「自然生活在一起(living together in the state of nature)」之人民所組成。殖民地人民在殖民政權武力脅迫下,是處於不自由而被奴役狀態,並不能成立「自然生活在一起」之國家形成條件。因此,萬國公 法不適用於國家對其因佔領而得以「宣有主權(claim sovereignty)」之非國土性質領土。國家對其佔領性質之殖民地等「未編入(合併)領土」,並無「國家主權」成份中之「國家義務或主權義務」,亦 無其所衍生之「國家權利或主權權利」,只有非天賦可移轉之佔領權利,以及其所「對應(correspond)」之非天賦可移轉佔領義務。因此,所謂「放棄 主權」,是指放棄位階為「領土高權」而本質為「領土統治權」之佔領權利,而且同時得以免除佔領義務。

美國依「馬尼拉條約」承認菲律賓獨立,並放棄對未編入(合併)領土菲律賓之「佔領權利」後, 隨即免除對應之「佔領義務」,導致美國對菲律賓並無保有任何「剩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其為菲律賓得以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之法源根據。台灣因為日本已經依照國際法宣布實施「明治憲法」,法理上與菲律賓情況不同。

B. 主權所渋及之已編入(合併)領土(sovereignty over incorporated territory)

國家對其因編入(合併)而得以「擁有主權(own sovereignty)」之國土性質領土,在萬國公法架構內,有天賦不可移轉之國家義務,以及其所衍生之非天賦可移轉之國家權利。所謂國家,是擁有主權 之政治實體,基於國家衍生主權,國家義務衍生主權義務;國家權利衍生主權權利。構成國家主權之成份是包括「既不可變更亦不可免除」之主權義務,以及其所衍 生之「可變更或可免除」之主權權利。因此,所謂放棄主權,是指放棄位階為領土高權而本質為「領土統治權」之「國家權利或主權權利」,但是依然仍保有「國家 義務或主權義務」。這些理由本來就是條約書寫者Dulles,就琉球託管地位所創造之「剩餘主權」之法理根據由來,然而,這個理由原本就是適用於與琉球同 為日本所編入為國土一部份之台灣領土。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1/18

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轉:美國總統祝賀電文還未到?Congratulatory Messages


美國總統祝賀電文還未到?Congratulatory Messages

在台灣的「美僑商會」至今仍不肯稱流亡在台的中國殖民政權代表馬英九為「馬總統」,而是稱呼「馬先生」,引起「巨富」郭台銘不滿,其實是郭台銘錯了,馬英九只是美方所公佈的「台灣行政長官」,不是「台灣總統」,台灣還處於「美軍佔領而由中國人代理的地位」,何來「總統」?2012年1月14日在台灣所舉行之「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結果揭曉後,依台灣由中國所控制媒體「中央社」報導:「外交部深夜發布新聞稿,感謝美國白宮及國務院第一時間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分別發表祝賀聲明,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台美間各項重要議題的合作,進一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針對上述報導,追蹤消息來源,探究如下:
A. 美國國務院網站之祝賀聲明
Taiwan Presidential Election
Press Statement
Victoria Nuland
Department Spokesperson, Office of the Spokesperson
Washington, DC
January 14, 2012 
The United States congratulates President Ma on his victory in Saturday’s elections in Taiwan. Taiwan has once again held a free and fair election. The people of Taiwan should be proud of this latest milestone for their democracy. We share with the Taiwan people a profound interest in the continuation of cross-Strait peace and stability. We look forward to working with Mr. Ma and Taiwan’s leaders from both parties to ensure that our strong economic and people-to-people relationship is maintained.
PRN: 2012/057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Victoria Nuland於2012年1月14日, 針對在台灣所舉行之總統選舉發表「新聞聲明(press statement)」:
美國恭喜馬總統在週六之台灣選舉獲勝。台灣再次舉行一場自由而公平之選舉。台灣人民應以最近這個民主里程碑為傲。我們與台灣人民分享台海兩岸持續和平及穩定之深厚利益。我們期待與馬先生以及台灣朝野兩黨之領袖合作,以確保雙方堅固之經濟和民間關係得以維繫。
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之台灣治理當局,和美國的第一種關係,是源於政治運作之「外交關係(diplomatic relationship)」。台灣治理當局中之「流亡中華民國」成份和美國原本就是傳統盟邦(流亡以前),中華民國外交部發佈新聞稿感謝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祝賀馬英九先生勝選,自是無可厚非。「台灣民政府」則是基於不同立場,有必要就以上美國國務院制式新聞聲明,提出駁斥如下:
1. 基於美國國務院不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法理上並不存在所謂「台灣總統」。因此,聲明中所稱之「馬總統」勢必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所選出之中華民國總統。美國國務院客套地承認馬英九先生是中華民國總統,明顯是違反美國之一個中國政策。
2. 在中華民國體制內所舉行之所謂「民主選舉」,一方面是因絕大多數選民之投票行為是受制於意識形態和既得利益,並非真正自由及公平之選舉,另一方面,則是嚴重違反「軍事占領不得移轉主權及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之國際法則,故無正當性。
B. 白宮之祝賀聲明
白宮官方網站中並不存在白宮方面於2012年1月14日,針對台灣選舉而發佈之所謂「祝賀聲明」。
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之台灣治理當局,和美國的第二種關係,是源於政治運作之「代理關係(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台灣治理當局中之「中國占領當局」成份,是在征服日本之美國總統杜魯門,及其後繼者認可下代理台灣美國軍政府佔領日本台灣。在「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之國際法則拘束下,流亡西藏政府無權治理印度,同理,流亡中華民國總統並無管轄日本台灣之正當性。 因此,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必須經由美國總統「親自授權」,才得以兼任日本台灣之「行政長官(executive)」。
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其實和美國總統根本毫無關係,而美國總統是有責任「親自任命」適當之「台灣行政長官」在被占領領土性質的台灣治理民政事務。依過去慣例,是由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兼任台灣行政長官。於是,來自美國總統形同「授權書」賀電,對流亡中華民國總統當選人就非常重要,否則無兼任台灣行政長官之正當性。
「台灣民政府」對當選流亡中華民國總統的馬先生還不能高興太早,即使是有白宮發言人的祝賀聲明,而沒有明確是以美國總統名義所發佈之賀電,就不是合法之「台灣行政長官」。美國對台灣地位的態度就看美國總統如何處理「賀電」。無論是在2004年大選中險勝的陳水扁先生,或是在2008年大選中大勝的馬英九先生,每次對美國布希總統的賀電都是耿耿於懷,「台灣民政府」要請教的是:「2012年歐巴馬總統的賀電到了沒?」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1/16

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轉發台灣民政府公告20120115(州別變更申請辦法)


公告20120115

主旨:檢送州別變更申請辦法,請參照。
說明:
一‧依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條第一款、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徒和居住之 規定,人民既有居住遷徒之自由,自得辦理相關戶籍登記等之變更。
二‧辦法如下
  1. 自即日 2012/1/1 起,已在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受訓合格之學員,均可依自
    由意志,填寫附件「州別變更申請書」向中央會館研習營報到處,辦理州
    別變更之登記,報名方式如下:
  2. 現場報名:學員可於中央會館研習營報到處,遞交填妥之「州別變更申請書」
    予現場之負責人,辦理州別變更之登記,現場受理時間:每日上午 8:00~12:00
    及下午 13:30~17:00。
  3. 郵寄報名:填妥附表之「台灣民政府州別變更申請書」後,亦可郵寄至(33391
    桃園縣龜山鄉員林坑路 100-1 號) 張揚聲收,憑此列冊辦理變更登記。
  4. 電子郵件: 填妥附表之「台灣民政府州別變更申請書」後,亦可以電子檔,
    但限於申請人使用自己的 e-mail-帳號,將「台灣民政府州別變更申請書」寄交 “Vincent Chang” <cys519@gmail.com>,由張揚聲收件辦理州別變更登記。
5、以上「州別變更申請書」均需親自簽名。 

轉發:台灣民政府新聞120115(有關ROC選舉)


新聞 120115

美國白宮在馬英九再度獲得2012年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後表示祝賀,聲明中說:「美國和台灣人民的聯繫居於共同利益,以及對自由與民主的共同承諾,台海的和平與穩定、兩岸關係的改善以及沒有恫赫下的環境對美國至關重要,美國希望兩岸繼續近年來改善關係的努力。」
日本外務大臣岡田克周六晚間(1月14日)聲明:「日本期待台灣相關(兩岸)的問題,能藉由當事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流亡中華民國)的直接對話和平解決,兩岸間對華也可以據此毫無間斷地持續進行。」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周六(1月14日)就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流亡總統選舉結果發表聲明:「中國願意繼續在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上,與台灣各界攜手努力,承前啟後,繼往開來,進一步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共同致力於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台灣民政府聲明:「台灣還沒有選過總統,馬英九代表流亡中國殖民台灣政權選舉流亡中之總統,利用本土台灣人善良、無識的機會,以不屬於台灣之中華民國憲法當依據,舉行所謂『總統選舉』,就如印度人民選舉流亡西藏總理一樣荒唐。中國國民黨已經和中國共產黨和解,中國內戰結束,美國應該有責任將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就職典禮移置金們或馬祖舉行。」
台灣民政府  主  席    曾根  憲昭
台灣民政府  總  理      蔡    吉源
台灣民政府  參議長    張    文彥

轉:台灣民政府選舉後續行動 Following Election on Taiwan


台灣民政府選舉後續行動 Following Election on Taiwan

2012年1月14日,流亡中華民國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所舉行之所謂「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終於塵埃落定。選舉結果,,雖然中國國民黨陣營是由2008年之7,659,014票降至2012年之6,891,139票,計減少767,875票,而中華民國民進黨陣營則是由2008年之5,444,949票升至2012年之6,093,578票,計增加648,629票,蔡英文女士仍是以797,561票,幾乎就是「台灣民政府」事先預測的80萬票,敗給馬英久先生。
代表中華民國的民進黨蔡英文女士無論是輸馬英久幾票,都是敗方,都是中華民國流亡在台灣的中國人代表,是台灣的佔領方,而由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久在執政將近4年後流失767,875票之事實,足證馬陣營是贏在基本盤穩固之意識形態,及既得利益選民結構,還有大量沒有居住台灣的「華僑」之功勞。雖說勝選,卻凸顯選舉並不公平和政績不受肯定,其實贏得並不光采。因此,嚴格來說,本次選舉並沒有真正的贏家。
「台灣民政府」和「中華民國體制」內之選舉毫無關係,以局外人之立場觀察,早在2011年10月間,美國有關單位所提供給「台灣民政府國安參謀聯席會議」之情報,經過兩千名駐台人員精算,預言中華民國民進黨參選人蔡英文女士將輸給中國國民黨參選人馬英九先生約80萬票(有影音資料為證),美國情報系統精算功夫確實令人驚嘆,難怪選後,所有「台灣民政府」學員紛紛驚呼:「這簡直太神準了!」,可見美國「說到做到」,對台灣局勢萬全掌控,美國才是真正的贏家。
依台灣媒體報導,美國白宮及國務院已於美東時間1月14日上午,分別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發表祝賀聲明。「台灣民政府」有必要「提醒(remind)」美國政府,恭賀中國人在台的馬英久當選「流亡中華民國民國總統」,一方面是違反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另一方面,是違反「軍事占領不得移轉主權」及「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原則。在法理所有權尚歸屬日本天皇之日本台灣,選舉流亡中華民國總統是既荒唐、而非法,完全無正當性。
雖然中國殖民政權和美國政府有政治上之外交及代理關係,「台灣民政府」和美國國防部乃至美國總統在法理上有「從屬關係」。美國政府擬依「巧妙模糊」政策,縱容中國殖民政權永久占領日本台灣,是違反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以及國際戰爭法,無正當性,長遠來看絕非美國利益,美國應該三思。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1/15
                                                                
參考資料 1:
111011台灣民政府新聞

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黨【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女士】,10月9日台灣高雄市勞工公園公開演講宣稱:「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現在的中華民國不再是外來政府。」這段話,與蔡女士訪問美國時,在美國會智庫辦公室「三人會談」內容完全背道而馳,對美國政府而言,是「嚴重欺騙行為」,不可原諒。
蔡英文女士事實上,從來沒有進入美國【五角大廈】協商任何事情,只是在國會智庫辦公室「三人會談」而已,對於【流亡中華民國民進黨】刻意散播不實言論,【台灣民政府】深表遺憾和憤怒。
台灣民政府   國安參謀聯席會議   執行長   林 志昇                         

2011/10/11

參考資料 2:
2012年1月14日
自由電子報: 總統大選》落後馬80萬票 小英支持者落淚
2012總統大選結果出爐,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以609萬3578票敗給現任總統馬英九的689萬1139票,蔡英文承認敗選,請辭黨主席以表負責,黨中央已有立委出面慰留,希望蔡英文能做到任期結束;另外,蔡英文位於板橋的全國競選總部氣氛一片低迷,支持者傷心落淚,不住大喊「不要走」。

參考資料 3:
2012年1月15日
美祝賀大選結果 外交部感謝 【00:45】
〔中央社〕外交部深夜發布新聞稿感謝美國白宮及國務院第一時間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分別發表祝賀聲明,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台美間各項重要議題的合作,進一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美國白宮及國務院於美東時間14日上午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分別發表祝賀聲明。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白宮於該聲明中首先祝賀總統馬英九順利連任,及台灣人民成功舉行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指出台灣已然成為亞洲最成功的事例之一,並已在這次選舉中再次展現其民主制度的堅實與活力。
外交部說,該聲明說明美方將續與台灣合作促進共同利益,包括擴展雙邊經貿投資關係。在免於恫嚇的環境下,台海和平穩定對美國甚為重要,期盼兩岸近年來建立關係的努力得以持續,因為兩岸關係的穩定對台美關係亦有助益。台美關係植基於共同利益及對自由及民主的承諾。
外交部指出,美國國務院也發布聲明,祝賀馬總統在這次選舉中順利當選,並稱台灣再次完成自由且公平的選舉,是中華民國民主的最新里程碑,人民當以此為榮。美方與台灣人民對於兩岸和平穩定的持續,具有共同深遠的利益。美方期盼與馬總統及國內兩黨的領袖共同合作,以確保台美堅強的經濟關係及人民交流維持不變。

外交部表示,繼去年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Rodham Clinton)曾公開表示,台灣是美國重要的安全及經濟夥伴後,此次美方於台灣總統大選順利完成後立即祝賀馬總統連任,再次彰顯台美間共享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以及雙方堅強的互信及夥伴關係。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台美間各項重要議題的合作,進一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台灣民政府選舉後續行動 Following Election on Taiwan

2012年1月14日,流亡中華民國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所舉行之所謂「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終於塵埃落定。選舉結果,,雖然中國國民黨陣營是由2008年之7,659,014票降至2012年之6,891,139票,計減少767,875票,而中華民國民進黨陣營則是由2008年之5,444,949票升至2012年之6,093,578票,計增加648,629票,蔡英文女士仍是以797,561票,幾乎就是「台灣民政府」事先預測的80萬票,敗給馬英久先生。
代表中華民國的民進黨蔡英文女士無論是輸馬英久幾票,都是敗方,都是中華民國流亡在台灣的中國人代表,是台灣的佔領方,而由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久在執政將近4年後流失767,875票之事實,足證馬陣營是贏在基本盤穩固之意識形態,及既得利益選民結構,還有大量沒有居住台灣的「華僑」之功勞。雖說勝選,卻凸顯選舉並不公平和政績不受肯定,其實贏得並不光采。因此,嚴格來說,本次選舉並沒有真正的贏家。
「台灣民政府」和「中華民國體制」內之選舉毫無關係,以局外人之立場觀察,早在2011年10月間,美國有關單位所提供給「台灣民政府國安參謀聯席會議」之情報,經過兩千名駐台人員精算,預言中華民國民進黨參選人蔡英文女士將輸給中國國民黨參選人馬英九先生約80萬票(有影音資料為證),美國情報系統精算功夫確實令人驚嘆,難怪選後,所有「台灣民政府」學員紛紛驚呼:「這簡直太神準了!」,可見美國「說到做到」,對台灣局勢萬全掌控,美國才是真正的贏家。
依台灣媒體報導,美國白宮及國務院已於美東時間1月14日上午,分別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發表祝賀聲明。「台灣民政府」有必要「提醒(remind)」美國政府,恭賀中國人在台的馬英久當選「流亡中華民國民國總統」,一方面是違反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另一方面,是違反「軍事占領不得移轉主權」及「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原則。在法理所有權尚歸屬日本天皇之日本台灣,選舉流亡中華民國總統是既荒唐、而非法,完全無正當性。
雖然中國殖民政權和美國政府有政治上之外交及代理關係,「台灣民政府」和美國國防部乃至美國總統在法理上有「從屬關係」。美國政府擬依「巧妙模糊」政策,縱容中國殖民政權永久占領日本台灣,是違反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以及國際戰爭法,無正當性,長遠來看絕非美國利益,美國應該三思。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1/15
                                                                
參考資料 1:
111011台灣民政府新聞

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黨【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女士】,10月9日台灣高雄市勞工公園公開演講宣稱:「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現在的中華民國不再是外來政府。」這段話,與蔡女士訪問美國時,在美國會智庫辦公室「三人會談」內容完全背道而馳,對美國政府而言,是「嚴重欺騙行為」,不可原諒。
蔡英文女士事實上,從來沒有進入美國【五角大廈】協商任何事情,只是在國會智庫辦公室「三人會談」而已,對於【流亡中華民國民進黨】刻意散播不實言論,【台灣民政府】深表遺憾和憤怒。
台灣民政府   國安參謀聯席會議   執行長   林 志昇                         

2011/10/11

參考資料 2:
2012年1月14日
自由電子報: 總統大選》落後馬80萬票 小英支持者落淚
2012總統大選結果出爐,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以609萬3578票敗給現任總統馬英九的689萬1139票,蔡英文承認敗選,請辭黨主席以表負責,黨中央已有立委出面慰留,希望蔡英文能做到任期結束;另外,蔡英文位於板橋的全國競選總部氣氛一片低迷,支持者傷心落淚,不住大喊「不要走」。

參考資料 3:
2012年1月15日
美祝賀大選結果 外交部感謝 【00:45】
〔中央社〕外交部深夜發布新聞稿感謝美國白宮及國務院第一時間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分別發表祝賀聲明,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台美間各項重要議題的合作,進一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美國白宮及國務院於美東時間14日上午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分別發表祝賀聲明。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白宮於該聲明中首先祝賀總統馬英九順利連任,及台灣人民成功舉行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指出台灣已然成為亞洲最成功的事例之一,並已在這次選舉中再次展現其民主制度的堅實與活力。
外交部說,該聲明說明美方將續與台灣合作促進共同利益,包括擴展雙邊經貿投資關係。在免於恫嚇的環境下,台海和平穩定對美國甚為重要,期盼兩岸近年來建立關係的努力得以持續,因為兩岸關係的穩定對台美關係亦有助益。台美關係植基於共同利益及對自由及民主的承諾。
外交部指出,美國國務院也發布聲明,祝賀馬總統在這次選舉中順利當選,並稱台灣再次完成自由且公平的選舉,是中華民國民主的最新里程碑,人民當以此為榮。美方與台灣人民對於兩岸和平穩定的持續,具有共同深遠的利益。美方期盼與馬總統及國內兩黨的領袖共同合作,以確保台美堅強的經濟關係及人民交流維持不變。

外交部表示,繼去年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Rodham Clinton)曾公開表示,台灣是美國重要的安全及經濟夥伴後,此次美方於台灣總統大選順利完成後立即祝賀馬總統連任,再次彰顯台美間共享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以及雙方堅強的互信及夥伴關係。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台美間各項重要議題的合作,進一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ROC Allian

台灣媒體報導:「美國在台協會技術組組長『安強(John Anderson)』上校』
,2012年1月9日赴『中華民國』陸軍司令部,代表美國陸軍部頒贈軍功獎章給已故之『中華民國』陸軍范嘉榮上校,表彰其駐美期間之功績。」流亡的中華民國國防部稱:「獎章是由美國陸軍部部長麥克修(John McHugh)及陸軍人力資源司司長斐若斯共同簽署。」美國和流亡中國殖民政權在台之同盟關係,真實情況分析如下:
結合中國占領當局和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所衍生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之台灣治理當局,所扮演之雙重角色是:
1. 以流亡中華民國政府立場,透過美國在台協會和美國國務院,建立「非正式之官方關係(informal official relations)」,延續美華間之傳統邦交。換言之:美國國務院和中國殖民政權成份中,,蔣介石總統領導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有「外交關係」。
2. 以中國占領當局之立場,在美國國防部之認可下代理台灣美國軍政府,佔領日本台灣。
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a)架構內,包括美國陸海空三軍之美國軍方,和中國殖民政權成份中,蔣介石元帥所領導之中國占領當局有源於政治運作之「代理關係」。美國國防部一方面是依占領義務保護日本台灣,另一方面則是基於美國利益考量,依美國國務院之反共政策,認可同為反共陣營之蔣介石元帥,代理美國軍事政府占領日本台灣。在戰爭法架構內,美國軍方尤其是海軍,和「台灣民政府」有源於法理規範之「從屬關係」,依美國在太平洋戰爭中之占領模式,「台灣民政府」應是從屬於美國海軍軍政府之民事治理機關。
美國軍方是因「政治運作」而認可流亡中華民國之軍隊代理美軍占領日本台灣,然是受「法理規範」而承認從屬於台灣美國軍政府之「台灣民政府」,美國和「中華民國」既為傳統友邦,雙方互贈勳章以行軍事交流乃稀鬆平常。美國陸軍部頒贈勳章給「中華民國」陸軍軍官,並無法否認美國海軍和「台灣民政府」有法理從屬關係,只是說明美國陸軍和在台灣之「中華民國」陸軍有盟軍關係。然而,自2010年6月29日中國之國共政權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完成和解,前嫌盡釋、恩仇已泯,衍生「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之概念。如今不知為何而戰?也不知為誰而戰的「中華民國」軍隊?不再是美軍過去得以推心置腹、肝膽相照之反共盟軍。
台灣在法理上是美國總統所占領之日本天皇領土,美國國防部在台灣關係法架構內,將「在台灣之中華民國陸軍(Republic of China army on Taiwan)稱為『台灣陸軍(Taiwan army)』,配合美國國務院模糊台灣法理地位,嚴重違反軍事占領必須遵從之萬國公法,無正當性。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1/12
參考資料 1:
已故上校范嘉榮 美頒軍功獎章 中央社2012年1月8日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8日電)美國在台協會明天將代表美陸軍頒贈軍功獎章給已故的中華民國陸軍軍官范嘉榮上校,表彰其駐美期間的功績;軍方說,這是美軍20多年來除戰爭傷亡人員,頒給台灣軍職的最高獎章。
軍方表示,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IT)技術組組長安強上校(John Anderson)9日將率團至陸軍司令部頒贈獎章。
過去台灣軍職人員駐美表現優異時,曾獲得美軍贈予的感謝狀,而范嘉榮所獲得的軍功獎章是美軍20多年來頒贈給台灣軍職人員的最高獎章。
軍方說,范嘉榮99年10月因血癌病逝於三軍總醫院後,AIT就有此一頒贈獎章的構想,一直到去年12月正式核定。
國防部表示,AIT日前致函陸軍司令部,為表彰陸軍已故范嘉榮上校於2008至2010年擔任駐美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軍協組陸軍秘書期間的卓越功績,依據美國總統1969年頒布的行政命令規定,美陸軍部日前同意頒贈軍功獎章,授予其遺孀李佳玲,以緬懷范嘉榮推動台美軍事交流貢獻。
國防部說,獎章由美陸軍部部長麥克修(John McHugh)及陸軍人力資源司司長斐若斯共同簽署。
國防部表示,AIT來函內容指出,范嘉榮不但專業、傑出、果斷,並展現卓越外交手腕,於駐美期間,承辦國防會談,及高階人員赴美參訪等重大工作,使台美雙方軍事合作更加密切。范嘉榮卓越貢獻對中華民國陸軍所屬各級幹部樹立良好典範。
范嘉榮為陸官正79年班、美維吉尼亞軍校1992年班畢業、美喬治城大學碩士、國防大學陸軍指參學院、美國戰爭學院函授班畢業。1010108
(陸軍司令部提供)中央社 101年1月8日

參考資料 2:
美國海軍United States Navy
紀念太平洋戰爭70周年 (1941年12月8日 - 2011年12月8日)
美國當地時間12月8日(周三)紀念日本奇襲珍珠港70周年,因為這個「羞恥日」讓美國捲入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全國各地都有紀念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奇襲的紀念活動,最大的活動是在夏威夷的奇襲所在地歐胡島。星期三早上7点55分將舉行默哀,這是日本帝海軍開始奇襲的時刻。
RE: 這個時刻,台灣民政府應邀參加「秋季定例懇親會(JANAFA)」的討論宴會,三方首先進行二小時的會商,接著舉行宴會,這充分明美國海軍和台灣民政府之關係已經進入新的階段。
1941年12月8日,日本陸軍大將東條英機就任日本首相,不到兩個月,下令奇襲美國夏威夷珍珠港,開啟了「美日太平洋戰爭」。日軍在戰爭初期,節節勝利而勢如破竹。然而,日本海軍在1942年6月5日至7日間與美國海軍發生「中途島戰役(Battle of Midway)」,失利後,失去主導太平洋戰爭能力,情勢逆轉,使日軍從攻勢轉為守勢,美國當局意會到戰勝日本只是遲早而已。
美軍在「跳島戰術(Island hopping strategy)」架構內,時任「美國陸軍遠東區總司令(Commander in Chief of U.S. Army Forces Far East)」之陸軍上將麥克阿瑟將軍主張攻擊菲律賓,跳過台灣,攻擊琉球,再攻入日本本土,時任「美國太平洋艦隊總司令(Commander in Chief of U.S. Pacific Fleet)」之海軍上將尼米茲將軍,主張跳過菲律賓,直接攻擊台灣後,跳過琉球,直搗日本本土。美國海陸兩元帥當時各持己見,無交集。美國羅斯福總統最終是採納麥克阿瑟將軍提案,於是,台灣免受戰火洗禮,幸運逃過一劫。
美國太平洋艦隊指揮官「尼米茲上將(Fleet Admiral Chester W. Nimitz)」1945年3月26日登陸沖繩縣那霸市西方約40公里之慶良間諸島後,以美國海軍元帥Chester W. Nimitz名義,公佈「美國海軍軍政府佈告第一號」,即所謂「尼米茲佈告」。,於1945年4月1日登陸沖繩本島後以同樣名義再發佈一次,4月5日成立琉球列島美國軍政府。當時是由海軍上將Chester W. Nimitz任最高位之「軍政長官(Military Govenor)」,由海軍中將Richmond K. Turner任次位之「軍政府長官(Chief Military Government Officer)」,由陸軍准將Christ任「軍政府副長官(Deputy Commander, Military Government)」。
依1945年9月2日發佈盟軍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d項,琉球日軍最高指揮官是向美國太平洋艦隊總司令投降。
d.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in the Japanese Mandated Islands, Ryukyus, Bonins, and other Pacific Islands shall surrender to the Commander in Chief U. S. Pacific Fleet.
直至1946年7月1日後,琉球列島美國軍政府由海軍移轉予陸軍運作。
即使是依陸軍上將麥克阿瑟將軍提案,跳過台灣而攻擊琉球,琉球列島美國軍政府是由海軍上將尼米茲所設立。因此,設使羅斯福總統採用尼米茲將軍提案,跳過菲律賓而攻擊台灣,則台灣美國軍政府及其轄下之台灣民政府,勢必也將是由海軍上將尼米茲設立。可知,台灣民政府和美國海軍方面必然是有所關連。
1979年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過程中,有關培爾參議員(Senator Claiborne Pell)之記事:
"The human rights provision was brought up while both Pell and Helms were present. Both Senators asked to be heard on this specific issue, but for quite different reasons.  Pell explained to the other conferees that the reason for his insistence on this provision was 'somewhat personal'.  He apologized to his Senate colleagues for having told the story many times then went on to recite his personal experience of studying Taiwan issues in a military government school at Columbia University during WWII.  He concluded by stating this experience had convinced him to launch a personal crusade for the human rights of Formosans."人權條款在Pell及Helms兩者皆出席時被提出。兩位參議員要求對此特定議題發言,然是為了非常不同的理由。Pell向其他與會議員說明,他之所以堅持這個條款,多少是有些個人因素。他因已多次說過這個故事,向其參議院同事道歉後,接著敘述他在二次大戰期間在哥倫比亞大學海軍軍事政府學院(the Naval School of Military 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 Columbia University),研讀台灣問題之個人經驗。他以陳述這個,讓他自覺要為福爾摩沙人之人權,投身個人聖戰的經驗作為結論。由Pell參議員發言可得知,美國原有在攻打並佔領福爾摩沙後,親自成立福爾摩沙美國軍政府之計劃。
1942年6月9日,美國「海軍部副主管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Vice Chief of Naval Operations)」下指令予美國「海軍人事部門主管(the Chief of the Bureau of Naval Personnel)」:委託位於紐約之哥倫比亞大學規劃48週有關「軍事政府管理(administration of military government)」課程,以訓練海軍人員,即所謂「哥倫比亞行動(Operation Columbia)」,其中包括在占領日本台灣後運作台灣美國海軍軍政府。自1942年8月17日起,有29名海軍軍屬,以海軍軍官身分接受10個月嚴格之高層次國際事務訓練,而Pell參議員就是曾經參與該計劃成員之一。當時在美國,除了哥倫比亞大學外,普林斯頓大學亦設有「海軍軍事政府學院(the Naval School of Military 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可見,當時在占領地設立軍事政府是美國海軍任務之一。
因此,台灣民政府代表於2011年11月30日出席鞏固美日軍事同盟之日美海軍「秋季定例懇親會(JANAFA)」,具有重大意義。美國如是親自占領台灣,成立占領當局勢必是海軍系統之軍事政府。基於台灣民政府應是「從屬於美國海軍軍政府(subordinate to U.S. Naval Military Government)」,台灣民政府有參與該會,被要求和美國海軍建立「實質往來」關係,有正當性和必要性。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1/12/08
參考資料 3:
美國海軍後記  United States Navy
曾協助彭明敏教授1970年1月3日逃離台灣的美國衛理公會傳教士唐培禮(Milo Thornberry),將他在台灣救援政治犯的經歷撰寫成書,並以當年美國國務院嘲諷他的字眼「撲火飛蛾:「一個美國傳教士親歷的台灣白色恐怖」作為書名,2011年12月10日舉辦新書發表會,書中提及:
在1971年初,由於日本台獨聯盟幹部「宗像隆幸」透過「阿部賢一」交付爆裂物原料給謝聰敏先生,以致謝聰敏和魏廷朝在1971年2月23日被捕入獄。
謝聰敏坐牢期間,想辦法把信件帶到美國海軍醫學研究所,然而,這封信遭攔截,竟被轉交給流亡在台的國民政府的參謀總長,害他遭受更加慘烈的酷刑,幾乎命喪黃泉。多年後,謝聰敏先生撰文提及:「在台灣海峽巡邏的美國海軍,目的不只是為了台灣安全,也捍衛蔣介石的戒嚴統治。」
美軍1979年大量撤離台灣前,在台北榮總醫院附近所設立「美國海軍醫院」,實際上就是美國海軍方面曾打算長期在台灣經營之證明。
美國海軍不只是在戰爭法架構內,和現今的「台灣民政府」有「法理關係」,實際上,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a)架構內,也和中國殖民政權成份中,蔣介石元帥所領導之中國占領台灣當局有「代理關係」。而美國國務院則是和中國殖民政權成份中,蔣中正流亡總統所領導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有「政治關係」。於是,美國海軍一方面是依占領義務保護台灣領土,另一方面則是基於美國利益考量,依美國國務院之反共政策,認可同為反共陣營之蔣介石元帥代理美國軍事政府占領台灣領土,依軍事占領之威權治理台灣人民,形成所謂「白色恐怖。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