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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致日本皇宮宮內廳-林志昇

致日本皇宮宮內廳 

As a Reminder to the Imperial Household Agency

2012年4月20日台灣統派媒體報導:「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馮寄台先生,是應宮內廳邀請出席2012年4月19日天皇陛下在東京元赤坂之赤坂御苑主持之春季園遊會。」另據報導,馮代表在天皇陛下走到面前時,向天皇陛下自稱是「台灣的代表」,天皇陛下回應說:「這次東日本大地震發生後,台灣對日本提出很多援助,對此特別表示感謝。」日本媒體相關報導則有:

1. 毎日新聞(2012年4月19日)
春の園遊会 陛下「台湾ありがとう」…駐日代表に
【台 北・大谷麻由美】台湾の駐日大使に相当する馮寄台(ひょう・きたい)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代表は19日、東京・赤坂御苑で開かれた天皇、皇后両陛下主催 の「春の園遊会」に招かれた。台湾の駐日代表が園遊会に招かれるのは、日本と台湾が1972年に断交して以来初めて。東日本大震災では、台湾から義援金約 200億円が寄せられた。外交筋によると、陛下は馮代表に対して「台湾ありがとう」と声をかけた。

2. 産経新聞(2012年4月20日)
天皇、皇后両陛下ご主催の「春の園遊会」が19日、東京・元赤坂の赤坂御苑で開かれ、宇宙飛行士の古川聡さんや日本相撲協会前理事長の放駒親方など、各界の功労者ら1956人が出席した。

台湾の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の馮寄台(ひょう・きたい)代表(大使に相当)も、代表として初めて招待された。

台湾の中央通信社によると、陛下は馮寄台代表に対し、東日本大震災で寄せられた台湾からの支援に感謝の言葉を述べられた。

3. 時事通信(2012年4月20日)
台湾代表を初招待=陛下、震災支援に感謝のお言葉―春の園遊会
台湾の駐日 大使に当たる馮寄台・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事務所)代表が19日、東京・元赤坂の赤坂御苑で開かれた天皇、皇后両陛下主催の春の園遊会に招かれた。台 湾の駐日代表が園遊会に招かれるのは初めて。外交筋によると、天皇陛下は馮代表に対し、「台湾ありがとう」と述べられたという。
台湾は、東日本大震災の被災者に世界でも最高レベルとなる約200億円の義援金など多大な支援を寄せており、天皇陛下はこれに対する感謝を示された格好だ。

日本方面對馮寄台之描述如下:
馮寄台 (ひょう・きたい)は、中華民国(台湾)の外交官。過去に、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代表(駐日代表)等を歴任。
流亡中華民國外交部2012年2月28日宣布,駐日代表馮寄台申請退休獲准,特派外交部常務次長沈斯淳為駐日代表,2012年3月1日生效。因此,馮寄台先生在2012年4月19日之時點,就體制而言,事實上並非現任之台北駐日代表。1946年出生於中華民國江蘇省南京市,祖籍中國南京市而在台灣高雄市設籍,為流亡中華民國外交官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前代表馮寄台先生,預定在5月底返回台灣;新任之沈斯淳先生則是預定在5月下旬赴日接任台北駐日代表。

把台灣和中華民國混為一談的,不只是台灣方面之「治理當局」和媒體記者。在日本方面,無論是國會議員或媒體記者,絕大多數是將日本政府自1972年9月29日起已不再承認是合法中國之中華民國,但是,卻將流亡中華民國視為台灣。台灣地位繼續模糊,則「本土台灣人民(the people of Taiwan)」繼續淪於可悲的政治煉獄。

本質為琉球被佔領領土美國軍事政府之琉球治理當局,對琉球而言,是敵國性質,不能代表琉球人民。同理可推,本質為台灣被佔領領土中國軍事政府之台灣治理當局,對台灣而言是敵國性質,不能代表台灣人民。

流亡政府位於印度達蘭薩拉之西藏流亡政府,對印度而言是外國性質,不能代表印度人民。同理可推,流亡政府位於台灣台北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對台灣而言是外國性質,不能代表台灣人民。

由於「台灣關係法」架構內管轄範圍僅及於福爾摩沙和澎湖之「台灣治理當局」,為軍事政府性質,並無外交權能。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之馮寄台先生有立場代表的,並非披上「台灣」外衣之台灣治理當局,而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宣稱領土主權及於中國之本土和金馬地區,以「中華台北」名義參與國際組織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在311東日本大震災滿一週年追悼儀式中,日本政府沒有安排台北駐日副代表羅坤燦上台代表台灣獻花,所意味的是:「日本政府遵循日本國憲法第98條2,日本國必須忠實遵守已建立之國際法規。(不承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就地合法為台灣。)因此,本質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駐日代表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不能被正式定位為「台灣代表」。

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於2012年3月12日,在參議院答覆質詢時稱「台灣代表沒出席」,是完全正確的見解。台北駐日副代表羅坤燦並不被視為「台灣代表」,被列為民間機構代表,以一般參加者身份獻花。不只是台北駐日副代表羅坤燦先生,就是換成台北駐日代表馮寄台先生,也沒有立場代表台灣人民。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大地震後,依台灣媒體所述:「外交部在第一時間宣布捐款30萬美元(約890萬新台幣),馬總統更在12日宣布加碼至1億新台幣。」不過,外交部長楊進添14日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卻說:「現在還不知道1億元要從哪裡來?正在找錢。」

相對 地,2008年5月12日中國四川省汶川縣大地震後,流亡中華民國行政院在第一時間宣布捐助20億新台幣,而台灣方面賑災金額為46億新台幣,台灣人民對 於中華台北政權對311東日本大地震賑災,但存虛委應付心態而毫無誠意,實在看不下去而默默自發捐款。台灣方面賑災金額200億日幣(約合新台幣66 億),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尚未捐出之將近17億新台幣,合計至少83億新台幣之捐款中,是否真的有包括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所宣布要捐助之1億新台幣實 在令人質疑?就以上賑災捐款數據,天皇陛下應是針對「本土台灣人民」而非「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表達感謝之意。因為,在法理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並不能代表台灣人民。

前身為昭和 時代「宮內府」,乃至明治時代「宮內省」之日本平成時代「宮內廳」,是日本政府中掌管天皇、皇室及皇宮事務的機構。就目前日本國家體制而言,「宮內廳」是 受轄於內閣總理大臣,負責與皇室有關的國家事務,關於天皇接見外國使節的事務,皇室儀式的相關事務,保管御璽及國璽。(宮内庁は内閣総理大臣の管理の下に あって皇室関係の国家事務、天皇の国事行為にあたる外国の大使・公使の接受に関する事務、皇室の儀式に係る事務をつかさどり、御璽・国璽を保管する。)

日本政府轄下之日本人民在日本國憲法架構內,是向日本政府行最終效忠之日本國民。然而,台灣在法理上確實歸屬日本天皇,台灣民政府轄下之台灣人民在大日本帝國憲法架構內,應是向日本天皇行最終效忠之日本臣民。台灣地位問題既是屬於「皇室關係之國家事務」範圍,宮內廳和以天皇陛下為最終效忠的台灣民政府,有建立正式溝通管道之正當性。

台灣民政府感謝宮內廳在2011年12月23日的天長節一般參賀場合,得知並善意回應台灣民政府之主張。然而,對於宮內廳特意安排體制上是已卸任之台北駐日代表和天皇陛下握手寒暄,必須提醒的是,宮內廳是最不能無視台灣民政府存在之日本官方機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所代表的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並無資格代表本土台灣人民,台北駐日代表只是借花獻佛,借用本土台灣人民對日本的殘餘感情,做為流亡中華民國對日本之人情,實在沒有立場自稱是「台灣的代表」。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4/23(訪日團回台日)


參考資料 1:
原文網址: 台捐日賑災加碼至一億 鄭弘儀:這對日本是種侮辱!
http://www.nownews.com/2011/03/16/91-2696934.htm#ixzz1Giw0GOVC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馬英九總統日前宣布,要將捐給日本賑災的金額從30萬美金加碼至1億元新台幣,但政論節目主持人鄭弘儀15日晚間卻痛批,「這對日本來說根本就是種侮辱!」他直言,921大地震時日本對台伸出最多援手,現在該是我們回饋的時候,外交部竟然還會說沒錢,實在很誇張。

日本在11日下午發生9.0強震,並引發海嘯,造成重大災情,外交部在第一時間宣布捐款30萬美元,馬總統更在12日宣布「加碼」至1億元,當天並將我政府這項決定通知正在台灣訪問的日本前首相海部俊樹。不過,外交部長楊進添14日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卻說,他現在還不知道1億元要從哪裡來,正在找錢

雖然外交部14日晚間立即口改,表示經詢問外交部會計長,該1億元款項可由100年編列於外交部「國際關懷與救助」會計科目項下支應。不過,不少立委對此依然相當氣憤,國民黨立委郭素春就痛批,外交部實在「太小氣」,還要楊進添「從自己的薪水拿出來填補」。

而政論節目主持人鄭弘儀也對外交部的「沒錢說」相當不滿,15日晚間表示,想當初921大地震的時候,世界各國中就屬日本對我國支援最多,該國政府也是二話不說就捐出大筆善款來救災,如今正是我們應該回饋的時候,外交部還可以說「找不到錢」這種話,但川震卻可以捐20億給大陸

他更直言,「我想日本這種大國也不是白癡」,這東湊西找的一億元捐款對日本來說「根本就是種侮辱!」 「而且,這種侮辱終究會侮辱到台灣自己。


參考資料 2:
新任駐日代表 不懂日文
2012年 02月28日

【陳郁仁╱台北報導】繼我駐新加坡代表異動後,駐日代表也將換人。外交部長楊進添昨被動證實,駐日代表馮寄台申請退休獲准,由現任外交部常務次長沈斯淳接任,後天生效。外交官員擔憂,沈「不懂日文,怎麼駐日?」楊認為,沈「自學日文,不用擔心。」曾為駐日代表的羅福全憂心派這樣的人選駐日,日方會失望。


參考資料 3:
2012年3月12日
311日本賑災募款 李鴻源:紅十字總會還有16億元未捐出
311東日本海嘯已屆滿週年,昨天許多民間團體為罹難者進行哀悼。內政部長李鴻源今(12)日在立法院答詢證實,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在311日本海嘯賑災募款專案當中,用了8億多元,目前還有16億9098萬元沒有用完,也尚未捐出去。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行政院對外說明將修訂紅十字會法,方向是要讓紅十字總會的指揮能更建全,但去年有媒體報導指出,紅十字總會未把賑災捐款全數捐給日本災民。

李鴻源表示,目前紅十字總會還沒用完的錢有16億9098萬元,在311日本海嘯賑災的款項,用了8億多元。他說,紅十字總會給的說法是「配合日本紅十字會」。

段宜康指出,海地賑災募2億8百多萬元,有一半錢未出去,還留在紅十字總會;2004年南亞海嘯募到7億8千萬元,現在已結案卻還有一億多元在紅十字總會,而且現在為了這一億多元,還新增專案,為沒有受害的地區開計劃。

段宜康說,每一個捐錢的人心裡是不是這樣想,當時是希望趕快把錢送到災區去,但紅十字總會在募款時是否說明,「錢不是一次給,是慢慢給」。

段宜康表示,日本的災民現在每天生活困難,「你要我們相信台灣的紅十字會比日本紅十字會,更瞭解日本災民的需要嗎?」
段宜康說,紅十字總會會長陳長文罵指責的人是教育問題,紅十會有七個理事是政府指派,內政部常務次長曾中明是理事之一,而且整個監察系統都是掌握在政府手裡,但社會提出質疑時,政府是不講話的。
李鴻源表示,他無法認同陳長文所說「教育」的問題。他還說,紅十字總會的說法是配合日本重建進度撥款,他會去進行瞭解。


參考資料 4:
日震核變/日皇謝台賑災 日媒引述中央社
王鵬捷/整理 (2012年4月20日)

日本「產經新聞」20日在頭版引述台灣「中央通訊社」報導指出,日皇夫婦昨天主辦春季園遊會,日皇當面向中華民國駐日代表馮寄台表示,感謝台灣對去年日本大震災的援助

報導指出,昨天日皇明仁夫婦在東京元赤坂的赤坂御苑舉行春季園遊會,包括日本太空人古川聰、日本相撲協會前理事長親方放駒等各界有功人士1956人出席。

馮寄台也接受邀請參加園遊會,這是中華民國駐日代表首度受邀

產經引述中央社報導指出,日皇對馮寄台表示,感謝台灣在去年東日本大震災時給予日本的支援。
產經大幅刊登日皇與馮寄台交談時的照片,看得出兩人笑容滿面。馮寄台右手邊站著他的夫人,日皇左手邊站著皇后美智子。


參考資料 5:
台灣賑災 感恩ㄋㄟ 日皇向我代表致謝
皇宮園遊會 台灣40年來首獲邀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十九日報導〕日本天皇與皇后今天在皇宮主辦的春季園遊會中,當面向應邀出席的台灣駐日代表馮寄台感謝台灣對東日本大地震的援助,日本宮內廳邀請台灣駐日代表參加皇宮主辦的園遊會,也是台日斷交四十年以來的第一次。
日本明仁天皇與皇后主辦的春季園遊會今天下午在東京赤坂御苑舉行,台灣駐日代表馮寄台夫婦也應邀出席。日本天皇走到馮代表面前時,馮向天皇說「我是台灣的駐日代表」,天皇立即向馮表示,這次東日本大地震發生後,台灣對日本提出很多援助,對此特別表示感謝。
美智子皇后在旁邊也用英文和馮代表夫人顏希君交談,皇后問代表夫人來日本多久了、生活習慣嗎等,日本天皇和皇后與代表夫妻的交談前後大約一分鐘。
日本天皇每年主辦的春季園遊會去年因東日本大地震而中斷,今天應邀出席的各界人士共有一千九百九十六人,術後不久的日本天皇與往年一樣在御苑內的「中之池」周圍走動和賓客寒暄,也特別關心地震災區的現況。
根據相關人士表示,去年三一一之後,日本政府對台灣有幾次的「失禮」,這次不能再有差錯,因此宮內廳以正式的邀請函,邀請台灣的代表出席

參考資料 6:
與日皇伉儷對話 馮寄台:榮幸
2012年4月20日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0日專電)中華民國駐日代表馮寄台昨天參加日皇主持的春季遊園會時,日皇伉儷對於台灣在311東日本震災後提供的援助表示感謝。馮寄台今天對中央社表示,有此互動機會,他倍感榮幸。

馮寄台與夫人顏希君昨天受邀參加日皇明仁與皇后美智子在東京赤坂御苑主持的春季園遊會時有一番互動,今天成了日本「產經新聞」的頭版新聞,尤其是日皇對台灣提供的援助向馮寄台表達謝意,讓友台的日本民眾感到十分欣慰。

據信這是中華民國與日本自1972年斷交以來,台灣駐日代表首度獲邀參加皇宮舉辦的園遊會。

馮寄台今天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昨天日皇走到他面前時,看了他左胸前所掛的名牌後停下腳步,他就以日語向日皇自我介紹說:「陛下,我是台灣的代表。」

日皇眼睛一亮,就說東日本大震災發生後,台灣給予日本很大的援助,他非常感謝。

馮寄台說,原本他以為日皇會繼續往前走,結果站在日皇左手邊的皇后美智子走過來以很優美的英語對他太太顏希君講話,他太太感到有些驚訝。

皇后美智子也對顏希君表達了同樣的謝忱。美智子還問她來日本多久了,有點話家常的感覺。此時,日皇在一旁駐足聆聽兩位太太的對話。

已請辭代表職務預定5月底返台的馮寄台表示,在返台之前有機會接受正式邀請參加這場春季園遊會,並與日皇伉儷互動,他感到很榮幸。

今天許多友台的日本民眾看到媒體報導後表示,相信日皇伉儷所說的話是代表日本民眾的心聲與感謝,這樣的互動是在很自然的方式下進行。

也有日本民眾表示,之前因為311東日本大震災滿一週年追悼儀式時,代表台灣出席的駐日副代表羅坤燦未能上台獻花,覺得日本政府對台灣太失禮,但今天看到媒體報導日皇夫婦對台灣的大使馮寄台表達謝意,覺得謝意確實傳達到了。1010420

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尖閣列島(釣魚台)歸屬-林志昇

尖閣列島(釣魚台)歸屬 

Senkaku in Fallacy

2012 年4月16日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美國華府美國傳統基金會稱:「由於尖閣諸島(釣魚台)受到日益嚴重的中國船艦威脅,東京都正在和尖閣諸島土地所有 權人,以購入方向進行交涉中。」此言一出,毫不意外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立即表示反對,各自重申「擁有釣魚台主權」。日本官房長官藤 村修則在記者會中回應表示:「對於沖繩之尖閣諸島中個人所擁有的四個島,如有必要,國家或許會考慮向土地所有權人購買。」(藤村官房長官は記者会見で、沖 縄の尖閣諸島のうち個人が所有している4つの島について、必要があれば国が地権者から購入して所有することもありえるという考えを示しました。)"

尖閣諸島 (釣魚台)歸屬問題,與其各持己見爭論不休,不如深入探究於1895年4月17日所簽訂之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Treaty of Shimonoseki)」,其中第2條(b):China cedes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 the following territories, .......... .............  The island of Formosa, together with all islands appertaining or belonging to the said island of Formosa.

在 英文版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第2條中之"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就英文結構而言,"in perpetuity”可拆開為意思是”perpetually(永久地)"及"in full sovereignty”意為”fully(完全地)", 兩者皆是修飾動詞”cede(讓與)"之副詞,為強調割讓性質是「永遠且全權」之意思表示。條文明白陳述,所割讓標的之性質是「領土 (territory)」。另外,在第2條(b)之條文中,無論是漢譯或和譯之「附屬島嶼」實為模糊之「政治語言」,依「地理語言」則可清楚地詮釋為:

中國方面之大清帝國光緒皇帝,將福爾摩沙島及所有「連接於(being connected with)或歸類為(being classified as)」該福爾摩沙島之島嶼,永遠且全權讓與日本國方面之大日本帝國明治天皇。


就地理觀點而言,釣魚台列島並不屬於由原琉球王國轄內36個島嶼所組成之「琉球列島」,而是福爾摩沙島北部大屯山所延伸,與福爾摩沙島處於同一「大陸棚(continental shelf)」上,構成「福爾摩沙列島」之一部份。其 是因符合馬關條約所規定之「為與福爾摩沙島連接(appertaining to)之附屬島嶼」,被大清帝國光緒皇帝依「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第2條(b)讓與大日本帝國明治天皇。因此,尖閣諸島自1895年5月8日「馬關條 約(日稱下關條約)生效以來,即是以福爾摩沙列島一部份之地位歸屬日本天皇,天皇交由日本政府管理,並於1945年4月1日隨福爾摩沙島被編入日本,而正 式成為日本固有國土一部份。就「主權運作(to exercise sovereignty)」而言,日本政府對「福爾摩沙(Formosa)」之主權權利是及於其轄內之尖閣諸島(釣魚台)。

因此,在 1952年4月28日對日和約生效之時點,美國依和約Article 23(a)為主要佔領權國身份,在日本依Article 2(b)放棄對「福爾摩沙(Formosa)」主權權利後,在戰爭法架構內,是基於「征服事實(fact of conquest)而對福爾摩沙(Formosa)」和其轄內之尖閣諸島(釣魚台)享有「佔領權(rights of occupation)」。

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3條文提及:
"....., Nansei Shoto south of 29 deg. north latitude (including the Ryukyu Islands and the Daito Islands), ....."
由於尖閣諸島無論就地理或行政之劃分而言,在1951年9月8日之時點,確實並非構成琉球列島或大東諸島之一部份,以致和約Article 3所稱之「北緯29度以南包括琉球列島及大東諸島之南西諸島」,其實並不包括尖閣諸島。

然而,美國國務院方面在1970年間,針對尖閣諸島歸屬,回答記者提問時稱:
Under Article III of the peace treaty with Japan, the United States has administrative rights over the "Nansei Shoto." This term, as used in that treaty, refers to all islands south of 29 degrees north latitude, under Japanese administration at the end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that were not otherwise specially referred to in the treaty. The term, as used in the treaty, was intended to include the Senkaku Islands. Under the treaty,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dministers the Senkaku Islands as a part of the Ryukyu Islands, but considers that residual sovereignty over the Ryukyus remains with Japan. As a result of an agreement reached by President Nixon and Prime Minister Sato in November 1969, it is anticipated that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s will revert to Japan in 1972.

由美國國務院之說辭可證明:

1. 和約Article 3中,針對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並無特別提示其所包括之琉球列島及大東諸島其構成島嶼之明細。
2. 尖閣諸島並不在美國委託台灣治理當局代理佔領日本台灣之授權範圍內,而是由美國親自執行佔領。美國對其所因征服而佔領之尖閣諸島有權支配並決定最終歸屬。
3. 美國以「移花接木」之方式,「刻意(intend)或設計(design)」將原本隸屬福爾摩沙之尖閣諸島(釣魚台),政策性當做「琉球列島之一部份(as a part of the Ryukyu Islands)」歸還日本後,併入沖繩縣。

就對日和約而言,無論尖閣諸島是被歸類為第2條(b)架構內之福爾摩沙之一部份,或第3條架構內之琉球列島一部份,尖閣諸島歸屬日本天皇至今未曾改變。

目前在日本 埼玉縣經營不動產事業的栗原國起先生,其對尖閣諸島中魚釣島,久場島、南小島及北小島四島,可以繼承或處分之土地權利,事實上,是其以日本國民身份從日本 政府所取得之從屬於「領土高權」之「財產物權」。當中國對尖閣諸島之威脅足以影響日本國家安全時,基於日本政府毫無疑問對尖閣諸島是握有「領土高權」,日 本政府有立場行使「領土高權」以徵收日本國民所已購買之土地,或制止外國人購買日本土地之交易。尖閣諸島中無私有產權之大正島是被定位為為日本之「國有 地」,即使尖閣諸島全數從國有地變成私有地,日本政府對尖閣諸島還是有領土高權,這一點毫無爭議。

儘管東京都就體制而言,並非尖閣諸島之上級單位,無立場徵收,但是,尖閣諸島仍有可能被編入東京都,理由如下:

1. 由東京都購入
依日本地方自治法第238條之2,「與公有財產有關的首長之整合調整權(公有財産に関する長の総合調整権)」,就公有財產之取得或管理,地方公共團體之首長有整合以調整之權限(公有財産の取得又は管理については、地方公共団体の長が総合的に調整する権限を有する。)」。

2. 由日本政府徵收
日本政府有立場行使領土高權,徵收尖閣諸島編入東京都。  

石原知事提出「購島論」,其動機是要激勵並促使日本政府堂堂正正地捍衛尖閣諸島主權。日本輿論稱:「日本一向主張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沒聽說過有國家還要出錢去買自己的固有領土。」

尖閣諸島是歸屬日本天皇,而「日本天皇皇土是非賣品(the crown land of Japanese Emperor is not for sale)。」無 論是古賀善次於1932年向日本政府購買部份已被列為日本國有地之尖閣諸島,使成為古賀家族之私有地,或是栗原國起於1972年向古賀善次購買尖閣諸島中 之南小島和北小島,使成為栗原家族之私有地,都需依日本政府之土地稅法,每年向日本政府繳納土地稅。由此證明,東京都或日本政府目前所可「購入」之標的, 是栗原國起所取得尖閣諸島中魚釣島、久場島、南小島及北小島,受日本政府規範之「財產所有權」而非歸屬日本天皇之「領土所有權」。因此,稱購買尖閣諸島是購買日本固有領土根本是烏龍一場,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宣稱『擁有釣魚台主權』,更是令人笑掉大牙。

尖閣諸島領土問題的原點,就是錯誤在日本外務省對尖閣諸島(釣魚台)領有權之基本見解:
1. 日本政府是於1895年1月14日,依國際法「無主地先占」原則將尖閣諸島編入日本國領土。

2. 尖閣諸島是構成傳統南西諸島之一部份。大清帝國依1895年4月17日簽署之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所讓與日本之福爾摩沙及澎湖領土並不包括尖閣諸島。

3. 日本依1951年9月8日簽署之舊金山和平條約所放棄之「領土」並不包括尖閣諸島。尖閣諸島之治理權是依美日於1971年6月17日簽署之「沖繩返還協定」歸還日本。

中國方面至今仍不承認釣魚台列島被日本政府於1895年1月14日依「無主地先占」原則併為日本之尖閣諸島。日本外務省無論是「無知」還是「明知」台灣之 法理地位,畏於中國壓力而一向和台灣撇清關係,卻仍被中國以尖閣諸島為辮子而糾纏不清。事實上,只要日本政府配合台灣民政府訴請美國政府應在美國憲法所承 認之萬國公法架構內,支持日本政府依自然法所衍生包括天賦不可移轉「主權義務和自衛權利」之「殘存主權」,「承認(recognize)台灣」是日本之固 有領土,而尖閣諸島是台灣之一部份,尖閣諸島則毫無疑問,自然是日本之固有領土。於是,包括尖閣諸島之台灣地位問題將回歸在「國際法」架構內,攤開來評理 則戰爭可免。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4/20
                                                                                       
參考資料 1:

釣魚島“賣主”律師接受專訪 證實確有意出售
環球網綜合4月18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道,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訪美期間發表演講稱,東京都政府將於今年內從私人手中收購釣魚島部分島嶼。這一表態引起軒然大波。本報記者於日前通過“賣主”律師得知,釣魚島的“擁有者”確實有意將其出售。
日本新聞網17日稱,釣魚島(日稱“尖閣諸島”)自1895年起被日本劃入沖繩縣。根據日方資料,該島的開拓者為福岡縣八女市出身的實業家古賀辰四郎,他於1895年從政府手中獲得30年租期。1932年,其子古賀善次用1.5萬日元(現約2500萬日元)從政府手中購入“除赤尾嶼(日稱‘大正島’)之外的各島嶼”。1970年後,古賀家把釣魚島所有權以4600萬日元價格轉讓給埼玉縣一位好友。
據日本媒體報道,這一家族姓栗原,在埼玉縣經營一家不動産公司。現在的土地所有者為栗原國起,他的父親已經去世,母親叫栗原和子,還有個弟弟叫栗原弘行。《環球時報》記者17日打電話到栗原國起經營的公司,接電話的人先是說栗原國起外出旅遊,聽到記者詢問釣魚島出售事宜後又表示需要找負責人回答。
這名自稱 “負責人”的人表示栗原國起“不在”,釣魚島出售問題已委託一家律師事務所。記者又致電該事務所,負責栗原家土地買賣的律師渡邊信向記者證實,他確實受栗 原國起所托與東京都政府商談出售釣魚島,並稱栗原國起已表示,只要東京都政府確定購買意向,他們會同意出售併進入具體手續。
事實上,栗 原國起近年來在日本媒體上不算太低調,他曾出現在朝日電視台有關釣魚島的節目中,堅稱會“守住祖先的土地”,並稱“釣魚島就是日本領土”。他去年還曾對外 宣稱拒絶了一筆來自外國企業價值40億日元的購買釣魚島意向(朝日電視台稱,外國企業出價為350億日元)。還有日本媒體傳言,那一次的外國求購者有中國 背景。

參考資料 2:

東京要買釣魚台 中國、台灣都反對

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4/16日在華府聲稱,由於釣魚台受到日益嚴重的中國船艦威脅,東京都政府將出資買下釣魚台,今天遭到中國大陸及台灣反對,同時,"兩國"都重申對釣魚台擁有主權,並敦促日本中央政府審慎處理此事。

石源在華盛頓發表演講時強調,東京都政府目前正積極計劃使用政府預算購買釣魚台諸島中最大的釣魚島及北小島與南小島等三個島。他還強調,東京方面正與該島的所有者進行談判,可望在今年內順利獲得釣魚台的主權問題。東京都政府今後不僅將擁有開發權,還可以派駐警察。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4月17日在記者招待會上強調,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日方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採取任何單方面舉措,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同一時間,台灣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説,有關日本政治人物的相關言論,台灣外交部一概不予承認。台灣不希望看到東京片面地採取相關行動,損壞台灣和日本的友好關係


章計平重申了台灣的立場,強調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台灣政府會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原則,同時希望相關各方以理性和平的方式,妥慎處理這一問題。2012/04/17



參考資料 3: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8日專電)日本媒體報導,正在美國訪問的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今天針對東京要買釣魚台島嶼表示,中國大陸要破壞日本實質統治釣魚台的事實,有一半聽來像是「宣戰」。
「讀賣新聞」報導,美國時間17日下午(台北時間今天凌晨)石原在出訪地美國,被記者問到有關東京都政府要購買私人擁有釣魚台列嶼部分島嶼的問題。
石原舉隸屬於東京都小笠原村的沖之鳥島周邊設魚礁的例子指出,釣魚台周邊可設魚礁,開發漁業資源。
他說,如果釣魚台周邊有很多日本漁船往來的話,外國船隻就不會來了。日本的經濟活動活絡,別人就不敢來。

報導指出,石原講的是他一貫的論調,希望藉由振興漁業,牽制主張釣魚台主權的中國大陸。
針對中國大陸方面的反彈,石原表示,美國將釣魚台視為沖繩(琉球)的一部份,歸還給日本,中國大陸想破壞日本對釣魚台的實質統治,這話聽來有一半像是在宣戰一樣。
他表示,中國大陸政府會反彈,為何日本政府、日本民眾不反彈呢?他希望日本政府要「硬起來」。
被問到要收購釣魚台島嶼一事,是否會向政府報告時,石原答說,這是東京都政府已決定的事,不需問政府。
日本政府目前原則上不允許日本民眾登釣魚台,包括國會議員登島視察都不允許。石原說:「連自己的領土都不允許登上,沒聽過這麼荒唐的事。」
石原的想法是,如果釣魚台島嶼變成東京都持有,可以搭東京都的船隻登釣魚台。
「朝日新聞」報導,石原被問到昨天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表示,也有可能由國家(政府)收購釣魚台島嶼。
石原說,「不清楚政府何時才會下決定,但這邊(東京)的交易很快就會完成」。他還說:「政府想買的話,那就快點買啊。島嶼的持有人就是不信任政府,才會說如果石原要買的話,就賣。」
東京都要向持有釣魚台周邊的魚釣島、北小島、南小島的所有人購買這3座島嶼,目前是日本政府向這位持有人租借並加以管理
石原被記者問到購得後如何管理的問題時表示,可以集思廣益,如果需和政府商量的話就商量。被問到,如果中國大陸船艦前來釣魚台周邊將如何因應時,他答說,「那由政府因應」。
日本首相野田佳彥今天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被問到有關東京都要買釣魚台島嶼的事時表示,曾與島嶼的持有人溝通過,希望能了解這位持有人的真正想法,包括政府收購在內的各種可能性,都會考慮。
野田說,「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領土,這是明明白白的事,日本實質統治著。」對於石原說要買釣魚台島嶼,野田表示會蒐集資訊再做判斷。
日本最大在野黨自民黨的女參議員山東昭子接受日本媒體採訪時表示,釣魚台列嶼3座小島的地權持有人、69歲的男子在她居中斡旋下,去年9月以來即與石原洽談出售島嶼的事。
這名男子住在東京鄰縣的埼玉縣,1970年以來經營不動產借貸買賣、管理等的公司。
山東表示,2年前釣魚台海域發生中日撞船事件後,這名男士對於執政黨民主黨政府的應對感到不滿及不安。這次石原出訪美國之前打定主意,認為如果是石原的話,他願出售。1010418


參考資料 4:


野田佳彥搭便車:日不排除將釣魚台「國有化」
2012年4月18日
正在美國訪問的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日前拋出「東京有意購買釣魚台」的計畫,引發外交風波。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在今天(星期三)的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暗示,對釣魚台的未來,日本政府將「研究各種可能,國有化也會選項之一」。
日本共同社報導說,野田佳彥這番暗示,恐怕會讓釣魚台爭議,越演越烈。
據瞭解,石原慎太郎對日本政府在釣魚台問題上曖昧不明的立場,長期以來都感到不滿。他語氣強硬地說,中國對釣魚台野心勃勃,日本政府為什麼不反抗?他還說,如果中央不做,東京可以帶頭做,因此才有了這番「東京買下釣魚台」的言論。


參考資料 5:

買釣魚台? 日媒:沒聽說固有領土用買的

2012年4月18日
到美國訪問的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一席「買下釣魚台」的話,震驚各方。野田內閣不讓石原搶風頭,聲稱日本政府也有意以中央名義,買下釣魚台。日本輿論則指出,日本一向主張,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沒聽說過有國家還要出錢,去買自己的固有領土。(葉柏毅報導)
有日本政治 分析家認為,石原慎太郎是因為想要為他打算要組成的新政黨造勢,因此才會說出「買下釣魚台」的驚人之語。民主黨政府當然不能讓石原搶了這個鋒頭;內閣官房 長官「藤村修」立即在東京表示,其實日本中央政府也有可能出面購買,而且如果有必要,中央政府願意與東京都,在購買釣魚台一事上合作。
但也有評論認為,日本政府一向主張,釣魚台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但哪有國家會出錢買自己的領土?因此藤村修這樣的發言,恐怕只會突顯日本的官方立場自相矛盾。
而東京都政府的高層官員們,顯然也被石原給嚇到了。有人私下說,他們知道石原這次華府之行,會有驚人之語,但沒想到是想買釣魚台。
在其他地方政府的反應上,也是正反不一,一向宣稱有釣魚台管轄權的石垣市市長「中山義隆」,當然感到非常高興,但神奈川縣知事「黑岩祐治」則說,他無法理解這樣的提議。他說,他個人不明白日本要怎麼買上釣魚台,而且領土問題茲事體大,日本政府應該要審慎因應,不應該貿然行事。


參考資料 6:


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2012年4月16日在美國華府演講現場英譯
http://www.heritage.org/events/2012/04/shintaro-ishihara

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新聞 [2012/4/13]:日本終於開始捍衛固有領土

新聞 2012-4-13

日本終於開始捍衛固有領土
2012年 4月11日由「竹島和北方領土返還運動」島根縣民會議和「為守護日本領土行動」議員聯盟共同舉辦,「獨島問題早期解決運動」的擴大集會活動。日本50多名 國會議員和政府人士,外加社會賢達800多人參加了日本東京憲政紀念館舉行集會主張「獨島(日本稱竹島)主權」集會,獨島問題開始呈現日本人的收回決心, 這種大規模集會尚屬首次。

日本外務省副大臣山口壯,和負責外交、安保的首相助理長島昭久也參加集會,山口壯表示:「竹島是日本固有領土,這個事實不會改變。」日本島根縣提出成立 「獨島問題專管部門」要求。當天上午,日本政府發言人、官房長官藤村修在記者會上曾經預告:「山口壯等人會參加獨島相關集會,並重申『獨島是日本領土』的 主張。」這是日本戰後首次的強硬表達領土意見。國際上媒體的評價認為,今年以來,日本政府通過審定高中教科書、外交藍皮書等不斷加強獨島主權主張,此次又 允許高官參加獨島集會,這是日本開始恢復自信的表示。



照片由韓聯社提供轉載

集 會時,日本愛國人士紛紛發表談話。「眾人之黨」政策調查會副會長櫻內文城發表言論:「(韓國)用武力侵略了日本領土,這符合發動特殊自衛權的條件。」這等 於是說韓國用武力占領獨島的論述。「奮起日本黨」代表平沼赳夫表示:「要想找回竹島,必須修改憲法。」一位參與者說:「不能否認韓國是日本鄰國這個事實, 應該通過對話解決問題。」結果遭到噓聲奚落。


報導:台灣民政府新聞網

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

[公告]防範在先-台灣民政府國安參謀聯席會議 林志昇

防範在先 Prevention in Advance

為防範中國殖民政權在520抗爭事件中栽贓台灣民政府,找麻煩,提醒所有同心們,依戰爭法原則:「被占領方必須順從占領當局(美軍事政府),以行暫時效忠。」

台灣民政府 承認美日戰後是被占領方,遵守戰爭法原則,完全不介入中國殖民政權體制內之抗爭。事實上,無需「嗆馬」,因為嗆也沒有用,反而浪費時間和金錢,台灣民政府 是要藉「嗆美、嗆日」,四月二十七日上午赴日本交流協會和美國在台協會請願,促使美日兩國分別依「占領義務及主權義務」,出面制止中國殖民政權企圖永久占 領台灣,甚至出賣台灣,從根本解決台灣問題。任何自稱是「台灣民政府成員」參與抗爭滋事者,與台灣民政府完全無關。

台灣民政府    國安參謀聯席會議   執行長    林 志昇
2012/04/09


參考資料:
自由時報 2012年4月6日


讓嗆馬無路可走? 府520大範圍管制
〔記者曾韋禎、王寓中、劉慶侯、陳恩惠、陳璟民、黃忠榮/台北報導〕為防堵民眾五二○集結嗆馬,總統府、北市府乾脆大範圍管制,讓抗爭的群眾無路可「走」,民進黨及台聯昨痛斥,國民黨馬政府害怕聽到人民的不滿聲浪,不惜限制人民的集遊權、言論自由嗎?
總統府周邊路權申請 都被駁回
馬英九總統 當選連任後,多項政策背離民意,物價暴漲、開放瘦肉精美牛、隱匿禽流感疫情、都更案王家遭強拆等事件,導致民怨沸騰,在野黨及許多社會團體串聯集結,打算 在五二○馬連任就職當天遊行嗆馬,但抗議主要標的總統府周邊路權,北市府以舉辦慶典為由「保留」,包括民進黨北市黨部及台聯提出申請,都被打回票。
立法院台聯 黨團總召許忠信昨質疑,台聯早在三月卅日向北市警局遞件申請五二○遊行,但卻以當日已規劃舉辦慶典為由駁回。他批評,公園路以西的部分由總統府自行規劃運 用,公園路以東則由北市新工處負責,這是人民可依法申請集遊的路段;難道是馬害怕聽到人民的聲音,要北市府配合,把遊行禁制區一路從公園路口推到林森南路 口?
許忠信強調,這是人民最基本的集會遊行權、言論自由權,不管屆時有無路權,台聯一定會號召民眾走上街頭,抗議馬政府。
在自由廣場舉辦活動 也被剝奪
民進黨北市 黨部主委、議員莊瑞雄昨也出示文件指出,他早在三月廿七日即已申請五月十八至廿日的自由廣場使用權,「我還有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所開的收據」,但正副總統就 職籌備委員會卻於同日發函給市府,保留從五月十八日至廿二日凱達格蘭大道路權,最後中正文化中心即不准自由廣場的使用申請,「人民沒有集會遊行的自由嗎」 ﹖在自由廣場舉辦活動,如何妨害正副總統就職典禮?
莊瑞雄抨擊,現在民不聊生、民怨沸騰,馬政府連民眾上街頭表達心聲都用這種粗糙方法阻擋,但剝奪了凱道路權,就能蓋住人民不滿嗎?
府辯稱管制範圍 參考過去做法
台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昨回應,正副總統就職籌委會按程序申請路權獲准,市府不可能再同意其他團體使用,此事並無政治考量;至於自由廣場的使用申請,並非市府管轄。
總統府則表示,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就職籌備委員會是參考過去做法,向相關單位申請保留總統府周邊道路,一切依法辦理。府方經與北市府交換意見後,將保留總統府周邊道路,做為正副總統就職典禮綠交通管制及停車之用,時間是五月十九日全天到二十日中午。
北市警局指出,申請集遊須先向市府新工處申請「道路使用權」後,才可再向市警局申請集遊,正副總統就職籌委會已委請北市府針對總統府周邊相關道路使用權做規範,以利慶典活動舉辦,所以台聯根本無法取得集會遊行的路權,當然不可能獲准集會遊行。
市警局表示,規範管制的區域有兩大區塊,一是二二八公園、介壽公園,東到林森南路,西到中華路、懷寧街,南到愛國東、西路口,北到衡陽路、襄陽路與濟南路口。第二區塊是針對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周邊,東到杭州南路、西到中山南路、南到愛國東路、北到信義路。
據指出,申請遊行負責人已提出新的遊行修正路線,預備繞行其他道路,第二次申請案目前正由市警局審核中。
議員指歷任就職 僅做局部管制
台聯台北市 議員陳建銘認為,歷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從來沒有這麼大範圍、多路段的申請路權,均只做局部管制,中央與市府這樣做,顯示馬英九要封殺人民言論自由、居 住正義、財產權保障等。市議會新會期下週開議,他將提案要求市府公開所有路權申請、准駁相關資料,接受各界檢驗,還給人民發聲的機會。

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日臺共同連盟共識 (漢/英)

日臺共同連盟共識 

Japan and Taiwan Union Consensus

2012.04.01 
Taoyuan, Taiwan
結論
Summary Conclusions

紀念臺灣編入日本67週年 (1945年4月1日 - 2012年4月1日)
In commemoration of the 67th year of Taiwan’s incorporation into Japanese national territory.

本回在「日台共同連盟」會議中,得到日方協助台灣方案:
During the recent meeting of  “the Union of Japan and Taiwan”,  the following approaches were proposed to be launched:

A. 凡是能達到目標的方案,就是好的方案,日本同心將就下列方案提出協助:
Any strategy which can lead to the realization of our goals is worthy of pursuit, and is a good strategy. The Japanese members of this Union are expected to help with the following courses of action:

1. 透過日本國會
Coordination with the Japanese Diet; 

2. 透過宮內廳  
Coordination with the Imperial Household Agency;

3. 重返甲子園
Rejoin Spring Koushien (The National High School Baseball Invitational Tournament) as well as Summer Koushien (The National High School Baseball Championship)

B. 基於台灣關係法架構內管轄範圍,僅及於福爾摩沙和澎湖之「台灣治理當局」,並不等於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宣稱領土主權及於中國之本土和金馬地區之「中華台北政權」,請日本同心務必認清流亡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北(中華台北)的事實,不是台灣: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with jurisdiction over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under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does not equal to the regime of Chinese Taipei, claiming sovereignty over China mainland, Kingmen, and Matsu on the authority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t is important for Japanese members of this Union to recognize clearly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exile, which joi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the name of "Chinese Taipei" is without any position to represent Taiwan.

1. 無論本質為被占領領土軍事政府之「台灣治理當局」或本質為流亡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北之「中華台北」,皆無立場代表台灣和日本建立關係。

中華台北政權所稱「台日關係」,是指流亡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北和日本之關係。

Neither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fundamentally as a military government in occupied territory, nor Chinese Taipei, fundamentally as the
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 is in a position to represent Taiwan to establish relations with Japan.

The "Taiwan-Japan relation" claimed by Chinese Taipei is essential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 and Japan, hence actually it is the "Taipei-Japan relation".

2. 本質為被占領領土軍事政府之台灣治理當局本應無外交權能,日本政府無和台灣治理當局建立「日台關係」之正當性。

日本國會所稱之「日華關係」,是指日本和流亡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北之關係。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being fundamentally a military government in occupied territory, does not have power over foreign affairs. As a result, it is not justifiable for the Government of Japan to establish the so-called "Japan-Taiwan relation" with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The "Japan-sino relation" claimed by the Japanese Congress is essential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apan and the 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  

3. 本質為被占領領土民事政府之台灣民政府並無外交權能,台灣民政府目前無和日本政府建立關係之正當性。

台灣民政府所稱「日台關係」,是指日本人民和台灣人民的關係。

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being fundamentally a civil government in occupied territory, does not have power over foreign affairs. As a result, it is not justifiable for 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to establish relations with the Government of Japan at present.

The "Japan-Taiwan relation" claimed by 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is essential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ople of Japan and the people of Taiwan.

台灣地位正常化必須獲得草莽日本人民協助。因此,運作「日台共同連盟」是絕對有必要,不能失敗。

Normalization of Taiwan’s legal status needs the support from the grass-roots people of Japan.  Hence, to exercise the Union of Japan and Taiwan is indispensable, and cannot afford to fail.

會 中討論大日本帝國和大英國協之不同模式,大英協諸國是效忠女皇主權,因此,大英國協女王 至今擁有54個國家。大日本帝國是由日本北海道、日本本州、日本九州、日本四國、日本琉球和日本台灣共同組成建立一個大日本政府,天皇是被大日本人民全體 共同效忠的對象,台澎自己擁有自治政府。
In the meeting, the difference of the Empire of Japan and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were discussed.  For example, in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with a reported 54 members, allegiance is to the Queen as the sovereign.   In the Empire of Japan, there are the Japanese islands of Hokkaido, Honshu, Kyushu, Shikoku, Okinawa, and Taiwan, which can be combined to to create a great Japanese government, and the Japanese people give their allegiance to the Emperor.  Of course, Taiwan has its own government, and is self-governing.

本土台灣人民政權於2008年建制起來,除非流亡逃到台灣的難民遵守「台灣公民權利法」,否則不能也不會有機會得到歸化的主權對象,因此,不只本土台灣人要支持「台灣民政府」,但是,逃台難民還須要根據「台灣公民權利法」,認清法理和歷史事實後,才會有機會。
From the time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in 2008, the Chinese exiles in Taiwan, unless complying with the specifications of the “People of Taiwan Citizenship Rights Act,” will not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become Taiwan citizens.  Importantly, all persons in Taiwan, whether citizens or residents, should strongly support 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The formation of the TCG is based on correct legal and historical principles.

「Make no mistakes」,當年中國流亡逃台難民並非都是令人同情之無
國籍人士,反而是結合中國占領當局,和中國流亡政府之中國殖民政權exiled Chinese colonial regime轄下之占領方中國人。被占領方本土台灣人如卑屈向占領
方流亡中國人,訴求支持被占領方台灣民政府,
Make No Mistakes. Not all of the Chinese exiles who fled to Taiwan in the late 1940s are stateless persons to whom we should offer sympathy.  In fact, they are Chinese as occupying party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Chinese colonial regime composed of Chinese occupying forces and Chinese exiled refugees. If the occupied native Taiwanese were to cringe in the face of the occupying Chinese exiles requesting support for 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1. 於情   要求有反日情結之流亡中國人,以日本天皇為最終效忠是違反情理, 強人所難。

1. In view of the emotion

It is against the humanism, hence unreasonable, to demand that those
Chinese exiles with anti-Japanese mindset on Taiwan should owe their
ultimate allegiance to the Emperor of Japan.

2. 於理   要求既得利益之占領方,支持與其有利益衝突之被占領方是違反常理,自討無趣。

2. In view of the logic

It is against the custom, hence futile, to demand that the occupying party as
political beneficiaries with existing interest should support the inhabitants
of the occupied territory in conflict with the occupiers.

3. 於法   要求法理中國籍流亡難民歸化,成法理無國籍台灣人是違反法理,違背世界人權宣言。

3. In view of the law

It is against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hence illegal, to
demand that those Chinese exiles with legal Chinese nationality on Taiwan
should be naturalized as stateless people of Taiwan.

台灣民政府是美國軍事政府轄下,由被占領方本土台灣人所組成以治理本土台灣人之民事政府,完全無涉占領方流亡中國人,本土台灣人和流亡中國人根本沒有團不團結的問題,處理流亡中國人是美國軍事政府的責任。日方已經理解台灣民政府在戰爭法中所代表的意義。
The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i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Government (USMG).   The TCG has been organized by the native Taiwanese people of occupied Taiwan, and is not connected to the occupying Chinese exiles.  In fact, there is no issue of whether or not the native Taiwanese and the Chinese exiles join together in any sort of association or grouping, since the disposition of the Chinese exiles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USMG.  The Japanese members of this Union already completely underst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organization of TCG under the laws of war.

另外,有別於澳洲(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是以「聯邦的型式」成為大英國協一員的主權國家,台灣早是已被編入為日本國土一部份,最大的限度是以「聯邦的型式」實現國土內的自治,而非成為主權獨立國家。
In addition, 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became a member of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by means of a "Commonwealth" arrangement. In contrast, Taiwan has already become an integral part of Japan, and the greatest extent possible for Taiwan’s future development is to realize Taiwanese aspirations for self-government within Japanese territories in a form of "som sort of commopnwealth" and not to become an independent sovereign nation.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峯弘) by Dr. Roger C. S. Lin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Secretary-General, Formosa Nation Legal-strategy Association
2012.04.03


= = = Glossary of Terminology = = =

日臺共同連盟, Japan and Taiwan Union Consensus
Source: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3032

* 宮內廳, Imperial Household Agency
Source: http://www.kunaicho.go.jp/eindex.html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reaching-the-imperial-househol...

* 甲子園, "Summer Kōshien" (夏の甲子園 natsu no kōshien), Japanese High School Baseball Championship
Source:http://en.wikipedia.org/wiki/Japanese_High_School_Baseball_Champion...

* 民事政府, civil government
Source:http://usmgtcg.ning.com/page/civil-law-in-occupied-territory

* 中國流亡政府之中國殖民政權exiled Chinese colonial regime

* 大日本帝國, the Empire of Japan
Source:http://usmgtcg.ning.com/page/6473745:Page:1928
http://en.wikipedia.org/wiki/Empire_of_Japan

* 卑屈, cringe
Source:卑躬屈膝, 阿諛奉承

* 聯邦的型式, Commonwealth
Source: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2803
     亦說 邦聯制,

* 大英國協 British Commonwealth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B%B1%E8%81%AF%E9%82%A6

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轉:台日關係-林志昇

台日關係 Chinese Taipei - Japan Relations

2011年1月31日至 2012年1月31日間,擔任中國國民黨祕書長之廖了以先生,自2011年2月10日起,轉任流亡中華民國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會長,負責維繫對日本之關係,其主要對口單位是日本的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廖了以先生之家庭背景:
母 親是日本人。父親是早稻田大學政經科畢業,曾任四屆豐原鎮長及改制後的豐原市長;祖父在日治時代是豐原街長(相當於現在的鎮長);祖母是日本人;外祖父是 日治時期台中廳長,也是台中市名勝臺中公園湖心亭的設計者。具有75%日本血統的廖了以先生,就法理而言,原本應是日本人,然而,觀其一生之政治軌跡,都 是為中國國民黨效力。因此,就事實而言,毫無疑問,他是效忠流亡中華民國的中國人。廖了以先生是代表流亡中華民國外交部,可惜,並不是代表本土台灣人和日 本方面建立關係。流亡中華民國馬政權,就是利用具四分之三日本血統的「事實中國人」廖了以先生,來誤導日本人士對台灣地位的認知,事實上,無助於流亡中華 民國就地合法成台灣。


2012年 3月29日晚上,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日華議員懇談會」會長平沼赳夫,在東京設宴歡迎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據悉,有將近百名日本國會議員及日本方 面相關人士出席。明明是日本國會議員為延續和中華民國之「日華關係」,卻被流亡中華民國在台北之代表自動轉成「台灣和日本」之關係,即其所自認之「台日關 係」,企圖掩日本人耳目之心態,昭然若揭。


日本政府依1972年9月29日所發佈之「日中共同聲明」,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而也從未承認中華民國對台灣有主權。日本國會人士把以中華台北名義在國際闖蕩的流亡中華民國視為台灣,不但違背日本政府的政策,也違反國際法,完全無正當性。日 本國會人士至今如仍認知蔣介石對日本是「以德報怨」,日華間有必要「懇談」,那麼,台灣民政府如何能賴之以替台灣地位主持公道?相對於致力維繫「日華關 係」之日本國會人士,願意為建立法理上之日本和台灣關係而來台參加「日台共同聯盟」預備會議的「日本同心」們,才是參與建構「日台關係」的夥伴。


中華台北政 權和日本方面基於「政治考量」所建立之「外交關係」,是所謂「台日關係(Taipei-Japan relations)」,台灣民政府和日本方面基於「法理根據」所建立之「同體關係」,則應稱為「日台關係(Japan-Taiwan relations)」,兩種關係截然不同。
基於「中華台北不是台灣,台灣不是中華台北」,此「台」非彼「台」。同樣是「台」,然而,所代表意義完全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3/30


參考資料:
廖了以到訪 日國會議員歡迎

中央社 – 2012年3月29日 下午9:56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9日專電)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今晚在東京接受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日華議員懇談會」會長平沼赳夫設宴歡迎。平沼表示,馬英九總統挑選了優秀人才擔任會長,他由衷歡迎。

日華懇在平沼帶領下,今晚在東京一家大飯店設宴,歡迎以亞協會長身份首度訪日的廖了以。有將近百名日本國會議員及日方相關人士出席,日本前首相森喜朗、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等也出席道賀。

廖了以致詞表示,在涉外事務上,他可說是門外漢,希望平沼等先進不吝指教,共同為提升台日雙方關係而努力。他說,日本國會去年3月通過「海外美術品公開促進法」,讓台北故宮文物來日本展出獲得法律保障,故宮文物首次有機會在日本舉辦,是台日文化交流的一大盛事,屆時請日華懇的議員多多協助。
廖了以說,台日去 年簽署投資協議後,為強化雙方經貿合作關係,今後將就洽談租稅、服務、人員與貨物流通等進行協商,請日方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國 際民航組織等,也請日方多支持。另外,有鑑於去年發生福島核災,凸顯台灣參與國際核能安全合作機制的重要性,他期盼日方支持台灣參與國際原子能總署 (IAEA)相關活動,這也符合去年7月發表的「台日厚重情誼倡議」的宗旨。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馮寄台致詞時說,「廖會長的母親是日本人,他的祖母是日本人,所以他擁有75%的日本人血統,只有25%是台灣人血統,這樣的『組合』,台日關係不可能會變差」。他說,廖了以對日本的卓越洞察力以及豐富的學識涵養,深受馬總統欣賞,因此被拔擢為亞東關係協會會長。相信在廖了以帶領下,台日關係一定有進展。立法委員、立法院台日交流聯誼會會長李鴻鈞致詞時表示,馬總統很重視台日關係,特別是他的左右手(廖了以、馮寄台)

今晚都坐在席上,今後台日關係也要仰仗這兩人。他說:「馮代表雖然5月要返台,但我想不可能就這樣讓他休息的,我們一定會讓他再擔大任的。」聽到廖了以的從政資歷豐富,並「擁有75%日本人血統」,森喜朗以中文對中央社記者說,「好,好好」。

平 沼說,馬總統選了很優秀的人擔任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這對日本而言是非常好的事。日華懇的議員由衷歡迎。他還表示,台灣民眾對日本很友善,311大震災時捐 給日本巨額善款,這些對日本災後重建有很大的幫助,日本要好好感謝台灣。日本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在晚會結束前做總結致詞,提及日本政府主辦的311東 日本大震災滿1週年紀念儀式上,

未讓台灣的代表獻花一事。

他 說:「日本對台灣做了無禮的事,就把這當做是日本欠了一筆人情債,是很重要的一筆債,要持續引以為戒,而不是說政府發出一封道歉函就了事那樣。今後在平沼 的帶領下,會努力報答台灣的恩情。」他還表示,聽說馮代表有要職等著他,日華懇的議員們很期待,今後也請廖了以能多多指教。衛藤最後還以中文大聲講,「我 們非常感謝你們」,贏得在場人士熱烈掌聲。廖了以等人今天拜會了日本重要工商團體,在日本期間還預定與僑界領袖、駐日台灣媒體等會晤。

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轉:一國兩區-林志昇

一國兩區 One Country, Two Areas

2012年3月23日中華民國控制的媒體報導,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於3月22日在中國北京會見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摘要如下:

1. 提出「一國兩區」,強調「兩岸同屬一中」,依雙方現行體制與法律相關規定,都堅持「一個中國」,但對一中的表述有差異,「兩岸並非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特殊關係」。


2. 指出台灣現行推動兩岸關係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以「一國兩區」概念做為法理基礎,台灣處理兩岸事務是陸委會,不是外交部,「這就足以說明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而是特殊關係」。


3. 在會後表示,「一國兩區」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還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謂的一國就是中華民國。


另外,針對 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北京提出「一國兩區」說法引發關注,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於3月23日說明有關兩岸關係的定位,完整的說法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 地區」;「一國」就是「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的定義就是「台、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 地區則是「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美國方面之尼克森、季辛吉和中國方面之毛澤東、周恩來,1972年2月21日所舉行會談中,周恩來說:「蔣介石到現在還相信一個中國,這是很好的,而我們也可以好好加以利用。」於是,在1972年2月28日所發佈之上海公報中,美 國方面的立場是:「美國得知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都堅持只有一個中國.............(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


中國共產黨人周恩來是在台灣海峽西岸的中國人,中國國民黨人蔣介石則是在台灣海峽東岸的中國人,於是中國共產黨人加上中國國民黨人,就成為美國政府認知中的「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
美國政府在上海公報中所持的立場,本土台灣人要清楚:「2012 年3月22日在中國北京,由代表中國國民黨之「事實中國人(de facto Chinese)吳伯雄先生」向代表中國共產黨之「法理中國人(de jure Chinese)胡錦濤先生」,所提出基於中國國共政權所共同堅持之「一個中國」原則而衍生之所謂「一國兩區」概念,只是自1949年12月10日,國民 政府流亡日本台灣以來,至今已來國共之中國人間早就公式化的政治八股,不是創新的見解。


中華人民共 和國是國際社會所承認之合法中國,中華民國則是自稱為中國。既然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都堅持只有一個中國,那麼所謂的「一個中國」應是建立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礎上。於是,吳伯雄先生得以表演中國傳統技藝之「變臉」功夫,當面對在台灣海峽西岸的中國 人所謂「中國」,當然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當面對在台灣海峽東岸的中國人所謂「中國」,當然指的是中華民國,毫無矛盾之處。然而,世界上無論有幾個中國,在法理上和台灣是毫無關係。


美國和中華 人民共和國於1979年1月1日,所共同發佈建交公報之第2項中:「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在第7項中,美國方面的立場是:「美國政府得知中 國的立場是,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之部份(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美國政府即使基於美國國家利益,致力達成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之目標,也並無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足以確定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區。就在美中建交公報發佈後,由美國國會制定而於1979年4月10日經美國卡特總統簽署生效之「台灣關係法」,則是將「台灣」定義為美國在1979年1月1日以前承認為中華民國之台灣治理當局,其管轄範圍只限於日本依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所放棄管轄權之福爾摩沙及澎湖,不包括金門及馬祖。


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對其所謂「一國兩區」之公式化見解:


1. 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此種說法違反美國認知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2. 兩個地區就是「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


a. 台灣地區的定義是「台、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此種說法不但違反台灣關係法定義台灣只包括福爾摩沙及澎湖,也背離美國國務院之將金馬地區歸類為中國領土。)
b. 大陸地區的定義是「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由此可見,在台灣關係法中,管轄範圍僅及於福爾摩沙及澎湖之台灣治理當局,絕對不等於宣稱領土主權及於中國本土之流亡中華民國政府。)


台灣民政府對流亡中華民國的定位,完整的說法是「一國,兩個地區,一個佔領區」:


1. 一國就是「中華民國」。2. 兩個地區就是「中國金馬地區」及「中國本土地區」。
a. 中國金馬地區的定義是:「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b. 中國本土地區的定義是:「金馬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c. 一個佔領區就是台灣關係法定義下:台灣治理當局代理美國軍事政府管轄歸屬日本天皇包括福爾摩沙及澎湖之台灣。


相對於流亡中華民國政府無法理根據,純粹是依政治運作,主張其「一國兩區」,一國就是「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 台灣民政府則在萬國公法架構內,完全有立場主張其「一國兩區」,一國就是「日本國」,兩區就是「日本本土地區及日本台灣地區」。


台灣民政府慎重提醒美國政府:


1. 政治層面
流亡中華民國所主張之「一國兩區」,雖終將因無法理根據而淪為政治口號;然其完全違反美國之「一個中國政策及台灣關係法」,嚴重違反美國之國家利益。


2. 法理層面
結合佔領兼流亡之中國殖民政權,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連結成,所謂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共演「變臉」,企圖將法理上歸屬日本天皇之台灣,暗渡陳倉納入中國版圖,嚴重違反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原則:「軍事佔領不得移轉主權」而「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3/26


參考資料:
自由時報(2012年3月23日)


一國兩區 總統府背書定調


〔記者王寓中、陳慧萍/台北報導〕針對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吳胡會」拋出的「一國兩區」說法,總統府昨晚正式回應,強調在我國憲法及法律的規定下,兩岸關係就是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與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之間的關係。

府方不但為吳伯雄拋出的「一國兩區」買單,也代表連任後的馬總統,正式為兩岸「一國兩區」關係定調。

總 統府表示,對於兩岸關係的定位,馬總統一貫的立場是,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在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的規範下,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意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均屬於中華民國。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並表示,馬總統的兩岸政策非常清楚,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一個中國指的就是中華民國。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也表示,一中各表是政府長期以來提出的原則,一國兩區的「一國」當然是「中華民國」;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有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吳的說法是對兩岸現況的描述。

對於吳伯雄提出「一國兩區」,是否意謂馬英九將推動兩岸政治協議,劉德勳表示,政府對兩岸問題態度沒有改變,以先處理經濟議題為優先,目前沒有所謂要進行政治對話的問題。

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轉:反駁答辯-林志昇

反駁答辯 Refuting the Reply

針對2012228日,擔任「為守護日本領土而行動之議員聯盟會長(日本の領土を守るため行動する議員連盟會長)」日本自民黨參議院議員「山谷えり子(Yamatani Eriko)」,在日本第180回國會向民主黨主政之日本政府提出有關台灣地位之質詢書「台灣返還に関する質問主意書第43號」,日本政府於201239日就該質問提出答辯書,答辯書內容空洞,不敢且不願面對事實,台灣民政府針對此事提岀反駁答辯文,將交日本國會議員繼續向日本政府提出質詢。

本文內容:
 【參議院議員山谷えり子君提出台灣返還に関する質問に対する答弁書について 我が國は、日本國との平和條約(昭和二十七年條約第五號)第二條に従い、台灣に対するすべての権利、権原及び請求権を放棄しており、台灣の領土的な位置付けに関して獨自の認定を行う立場にない。】
 【關於對參議院議員山谷惠裡子所提出有關台灣返還質詢之答辯書,我國依對日和約(昭和二十七年條約第五號)第二條,放棄對台灣一切的權利、權原及請求權,對有關台灣領土之地位,(日本政府)沒有獨自認定的立場。】

以上說詞,是日本政府自2005年以來,無論是由自民黨小泉內閣或民主黨野田內閣主政之「官方見解(official position)」。(包括前日本駐流亡在台灣之中國代表齋藤曾言日本未曾放棄台灣主權時。)

有鑑於日本政府對英文版舊金山和平條約之解讀或翻譯,偏離國際法,翻譯錯誤,以致誤解台灣「法理目前地位(de jure present status)」,台灣民政府有義務跟必要向日本政府說明如下:

Article 27
Done at the city of San Francisco this eighth day of September 1951, in the English, French, and Spanish languages, all being equally authentic, and in the Japanese language. 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にサン・フランシスコ市で、ひとしく正文である英語、フランス語及びスペイン語により、並びに日本語により作成した。

日本政府對台灣地位之認知,完全是根據日文版和約(齋藤代表曾經提出過)。然而,依於195198日在舊金山市所簽署之對日和約第27條,被承認為「同樣可信(equally authentic)」之版本是包括英文版、法文版及西班牙文版,可惜,日文版並不包括在內。因此,對日本政府而言,日文版舊金山和平條約只是方便理解,然未必可盡信。嚴格來說,從英文之角度來詮釋和約條文應是最有正當性。

舊金山和約第二(b)條規定Article 2(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日本國は、台灣及び澎湖諸島に対するすべての権利、権原及び請求権を放棄する。

從英文文法觀點來解讀決定台灣「法理目前地位」之舊金山和約第2條 (b)

1. 由於英文版條文在「放棄(renounce)」之受詞中,「all(所有的、全部的、 一切的)」所修飾之名詞皆不加s,皆為單數,故所放棄之標的,不是「不可數名詞」應該是「名詞片語」。英文版條文中之「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Taiwan」,日文版是解讀為「對台灣一切的權利、權原及請求權」。問題在於「權利、權原、請求權」是日本國內法領域之「民法用語」,其在英文版和約中所對應之「right, title, claim」,其實在英文字彙中是被歸類為「可數名詞」。由此證明:日本政府對台灣所放棄之標的,並非日本民法架構內之「權利、權原、請求權」。

2. 由於舊金山和平條約是國際條約,應循國際法概念解讀,才能理解條文之真義。在國際法架構內,由對台灣一切的「主權權利(rights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所衍生之「right to Taiwan(包括處分台灣、管轄台灣)title to Taiwan(佔用台灣), claim to Taiwan(宣有台灣)」為國際法用語,在英文文法上並非「不可數名詞」而是被歸類為「名詞片語」,因此,完全符合英文版和約第2(b)條文之英文文法結構。

日本政府是以「日本的民法」之概念詮釋「國際法」,就是因為日文版條文有可爭議之處,並不完全可信。日本政府不應執著於有爭議之翻譯,而自絕和台灣之法理牽絆。參與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之同盟國,只能約束日本政府在和約生效後, 必須依和約第2(b)之規定不得處分、轄、佔用及宣有台灣,並不能否定日本政府在194592日正式向盟軍投降前一切內政運作之有效性。此,日本政府完全有立場「承認(recognize)」於194541日頒布昭和天皇詔書、法律第34號、敕令第193號及台灣徵兵令,將台灣編入為適用萬國公法之日本國土一部份是「歷史事實 (historical facts)」,符合國際慣例。

日本國家於194541日,因建構對台灣主權而在萬國公法架構內,對台灣有天賦不可移轉之主權義務(國家義務),及其所衍生的非天賦可移轉之主權權利(國家權利)

從國際法之「公式(Formula)」來解讀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b)

1. 放棄標的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 all rights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日本政府對台灣所放棄之標的,是日本國家對台灣一切的「主權權利」。

2. 殘餘主權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 rights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 obligations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日本國家放棄對台灣之「主權權利」後,仍保有對台灣的「主權義務」。

此,就台灣目前法理地位的認知,相對於日本政府之一貫立場是無國際法根據之「政治見解(political position)」,台灣民政府是依國際法之「公式(formula)」,而推演「法理見解(legal position)」。可是,日本政府自己不要忘記194753日,施行日本國憲法第982承認的萬國公法:

第九十八條2
日本國が締結した條約及び確立された國際法規は、これを誠實に遵守することを必要とする。

Article 98-2
The treaties concluded by Japan and established laws of nations shall be
faithfully observed.
日本國將誠實遵守所簽署之條約及已確立之國際法規(萬國公法)

日本政府基於日本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有立場獨自承認:

1. 日本政府已於194541日,依明治天皇在186828日向各國頒布「開國詔諭」中所承認之萬國公法原則,將原屬殖民地的台灣編入為適用萬國公法之日本國土一部份。

2. 日本政府雖已依1952428日生效之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b)放棄日本國家對台灣之「主權權利(rights of sovereignty)」,然依萬國公法「天賦義務(natural obligations)不得變更或免除原則」,日本國家對台灣仍保有不可移轉之「主權義務(obligations of sovereignty)」以為「殘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此為和約撰寫人杜勒斯語)

日本政府目前的認知是:「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後,對有關台灣領土之地位沒有獨自認定的立場。」言外之意是:「日本雖不可獨自認定台灣地位,但如由日本和美國共同認定則可行。」而,事實上日本政府基於法律位階高於舊金山和平條約,且在美日兩國憲法中皆明文承認之「萬國公法(Law of Nations)」,對有關台灣領土之地位是完全有「獨自認定」的立場及正當性。之,日本政府如不願承認對台灣之主權義務,是違反日本國憲法第982其將「誠實遵守」所簽署之條約,及已確立之國際法規(萬國公法)的規定,日本政府宜三思。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3/14

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轉:台灣契機-林志昇

台灣契機 Opportunity for Taiwan

美中建交談判40週年回顧 (1972年2月至2012年2月)
美國總統歐巴馬和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2012年2月14日舉行會談後,中國新華社於2月15日報導稱:「歐巴馬向習近平重申,堅持基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的一個中國政策,拒絕諸般台獨訴求,希望看到台海兩岸和平發展向前邁進。」
According to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s, during the Xi-Obama meeting, the US president reiterated his adherence to "one China policy" based on "three joint communiques". Obama told Xi that "the United States rejects any calls for Taiwan independence" and added that his country "wants to see the peaceful development of cross-strait relations move forward."
針對中國新華社報導有必要進一步探討如下:
A. 解讀「一個中國(One China)」政策
1. 美國所認知的「一個中國」政策
依1979年1月1日所發佈之「美中建交公報」第二項:「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合法中國政府。」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因此,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合法中國政府。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認知的「一個中國」政策
依1979年1月1日所發佈之「美中建交公報」第七項:「美國政府得知中國的立場,中國只有一個且台灣是中國一部份。」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只有一個且台灣是中國一部份。」
中 華人民共和國是基於開羅公報中「福爾摩沙及澎湖將歸還中華民國」之戰時聲明,衍生「一個中國原則」,無視該聲明早在韓戰期間,因為侵略朝鮮(聯合國通 過),違反當初「開羅承諾」,已被美國否定,卻仍一廂情願將包括福爾摩沙及澎湖之台灣視為中國一部份;美國則是基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衍生「一個中國政 策」,並無承認台灣為中國一部份;可說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然而, 美國既不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份,卻是基於「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台灣獨立,真令人匪夷所思,讓世人誤以為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為釐清「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和「不支持台灣獨立」之相關性,台灣民政府有必要深入探究,所謂和何謂「台灣獨立」的本質,請本土台灣人清楚瞭解。
B. 解讀「台灣獨立(Taiwan Independence)」
1. 法理台灣(legal Taiwan)之獨立
所謂「法理台灣」是指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架構內,移除日本勢力後,包括福爾摩沙及澎湖之台灣。
基於日本政府已於1945年4月1日,將台灣編入為適用萬國公法之日本國土一部份,對台灣而言,日本政府雖依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放棄主權權利,然因仍保有主權義務,而有殘餘主權。本土台灣人有認知日本已放棄台灣主權者,於是訴求台灣獨立,是違反萬國公法,無正當性,法理上握有台灣佔領權的美國總統,當然有立場予以拒絕。美國拒絕台灣獨立訴求,如是針對「法理台灣」,則勢必因不得違反萬國公法原則,完全無涉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因此,就「法理台灣」之獨立而言,「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和「不支持台灣獨立」之間,並不存在相關性,足證美國方面所指稱的「台灣」,並非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架構內,本土台灣人得以實現台灣自治之「法理台灣」。
2. 政治台灣(political Taiwan)之獨立
所謂「政治台灣」,是指在台灣關係法第15之(2)節架構內,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1979年1月1日前被美國承認是中華民國為合法中國之台灣治理當局。
國際上最大的烏龍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美國,都錯將蔣介石所領導之中國殖民政權當做「台灣」,於是,美國所認知的「台灣獨立」,是指以中國法統自居的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如此勢必在國際社會產生「兩個中國(Two Chinas)」的困惑。
美國拒絕台 灣獨立訴求如是針對「政治台灣」,可說是一石兩鳥。就政治面而言, 是謹守「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以免造成「兩個中國」的問題。就法理面而言,則是謹守「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 及軍事佔領不得移轉主權」之國際法則。因此,就「政治台灣」之獨立而言,「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和不支持台灣獨立」之間,是存在相關性,足證美國方面所指稱的「台灣」,是在台灣關係法第15之(2)節架構內,美國得以模糊台灣法理地位之「政治台灣」。
以上分析可推論:「美 國既不支持本土台灣人違反萬國公法訴求法理台灣之獨立, 也不支持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就地合法訴求政治台灣之獨立。」可見美國並非因中國對台灣之主張而「拒絕諸般台灣獨立訴求(rejects any calls for Taiwan independence)。」 
美國政府所 認知的「台灣獨立」,其實是意指「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其與直覺認知「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台灣獨立」有很大的落差,可說是「一 個台獨、各自表述」。美國政府在「一個中國政策」下,不接受兩個中國並立,於是不支持以中國法統自居之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美其名為 「不支持台灣獨立」。


曾在 1972年2月下旬見證美中建交談判的章含之女士,在2006年中接受美國之音中文部電視專訪時提及:「實際上台灣問題只是對中國的人,只是中美關係之間 的一個問題。」言下之意是:在分別以美蘇為首之東西冷戰時空背景下,當時美中談判最關心的,其實是「蘇聯問題」而非「台灣問題」。美國總統尼克森基於「當 時一個強大的中國對世界和平比較有利」的認知,於1972年2月21日,前往北京與中國領導人會談,曾試圖違反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承認台灣為中國 一部份,以為達成其「聯中抗蘇」目的之籌碼。


然而時過境遷,蘇聯早已於1991年12月25日解體,如今對美國不再構成威脅,反而是中國因改革開放而崛起,成為美國目前最大之潛在威脅。基於「目前一個強大的日本對世界和平比較有利」,當今之計,美國唯有在美日安保架構內「聯日抗中」,才可能確保美國在西太平洋之利益。台灣地位正常化之實現,不但有助於日本之強大,也有助於西太平洋地區之和平穩定。
依 賴中國國共政權之和解,以維持台海和平只能視為權宜,非長久之計,長遠來看,其實並不符合美日兩國之利益。美國遲早是得面對「聯日抗中」之局勢,首先就必 須終止中國殖民政權代理美國軍事政府,直接佔領日本台灣。台灣民政府應把握契機,趁勢建議日本政府依對台灣之主權義務,訴請美國總統「恢復台灣正常地位 (restore Taiwan to its normal status)」,讓台灣民政府發行本土台灣人公民身份證,美軍事政府發行本土台灣人旅行證件(護照),其不但是美國利益,日本利益,也是台灣利益。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2/28


參考資料:        
差點出賣台灣的1972年美中會談內容
1972年美中會談,美國國務院2006年9月間解密之文件(美中會談備忘錄), 其中和台灣有關部份,整理如下:

A. 1972年2月21日,兩方會談部份(毛澤東, 周恩來v.s.尼克森, 季辛吉)

1. 毛澤東對尼克森說:「貴國前幾任總統,從杜魯門(Truman)到詹森(Johnson),我們都不太喜歡;我們不是很喜歡杜魯門與詹森。」周恩來接話說:「你們主要是討厭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的政策吧!」

* 台灣是因杜魯門及杜勒斯之反共政策,才不致淪入共產中國,本土台灣人應感恩而予以紀念。

2. 日本問題方面,周恩來稱日本和蔣介石簽訂的那份所謂和平條約是不算數的,並稱就連蔣介石自己都這麼承認,因此,認為中國和日本仍處於戰爭對立時期。

* 如周恩來所言為真,則本土台灣人依據連蔣介石自己都認為不算數之日華台北和約而被視為中華民國籍,根本是烏龍一場。共產中國不承認日華台北和約,等同不承 認本土台灣人是中華民國籍,從而滅除本土台灣人被視為中國人之唯一法理依據。因此,本土台灣人歡迎確定本土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說法。

周恩來對尼克森說:「蘇聯外長葛羅米柯最近訪問日本時,告訴外相福田糾夫,蘇聯可能考慮把北方四島在和約中載明歸還給日本。但是,現在還不能歸還;因為中 蘇國界談判正在進行,如果蘇聯現在歸還領土給日本,談判就對中國比較有利。」另外也提及:「蘇聯還佔著日本北方的四個島,他們可能會繼續佔領下去, 或是把它們賣給日本。」尼克森則是回應說:「就像連鎖反應。日本人永遠不會拿回四小島的。蘇聯人從來不會把任何東西還給任何人。」

* 由尼週二人之對話可推論,美蘇中三國皆承認北方四島是蘇聯佔領下之日本領土。儘管蘇聯無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簽署,不受和約所拘束,在盟軍最高統帥一般命令第一號 Item e架構內,蘇聯軍隊是在美國認可下代理美軍佔領日本北方四島領土。因此,唯有美國出面促成日俄簽訂雙邊和約才可能解決。然而,對同樣是日本法定領土之台灣,卻不認知為流亡中國佔領下之日本領土,明顯是持雙重標準。

3. 周恩來說:「杜魯門政府原先承認對中國與台灣都沒有領土野心。」然由於懷疑蔣介石可能會藉機捲土重來。所以,還是採取行動,派遣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周 恩來向尼克森說明中國在朝鮮戰爭時,派遣志願軍到朝鮮之原因:「那是杜魯門逼我們這樣做的。他派遣第七艦隊到台灣海峽,讓我們無法收復台灣。更過分的是: 他的軍隊長驅直入逼到鴨綠江口。我們當時已經說過,如果美國軍力直逼鴨綠江的話,儘管中國才剛剛解放,我們也不會袖手旁觀。所以,當杜魯門的軍力抵達鴨綠 江邊,我們要讓大家見識到我們是說到做到。」

*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後,杜魯門派遣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一方面阻止蔣介石藉機「反攻大陸」,讓美中衝突擴大;另一方面,則是阻止毛澤東趁勢「解放台灣」,而確實有收「一石二鳥」之效。
 
另外,杜魯門故意挑戰共產中國所設定之紅線,以誘使其派遣中國志願軍介入韓戰後,運作聯合 國大會通過「中國侵略朝鮮」決議,以確定中國對朝鮮之「干涉(intervention)」。此有違代表中國之蔣介石對代表美國之羅斯福所作「中國不擴大 領土版圖,或控制去殖民地化國家」承諾。以致之後代表美國之杜魯門有理由取消「中國收復台灣」之保證,讓杜勒斯得以不受開羅公報「台灣要歸還中華民國」之 戰時聲明所拘束,而在對日和約中不規定日本移轉台灣主權予中國(PRCROC)。

若非韓戰爆發讓杜魯門趁勢計誘中國介入韓戰,而演變成中國之「干涉朝鮮」有違美中兩國在開羅會議期間所達成之協議,台灣早就在美國於1950年11月15 日,將台灣問題提交聯合國處理,會被依大會決議而歸屬共產中國。今日台灣地位得以遠離中國,全要歸功於共產中國人所最厭惡,然應為本土台灣人所最感恩之杜 魯門及杜勒斯,在韓戰爆發後所堅持之反共立場。

4. 周恩來說:「蔣介石到現在還相信一個中國,這是很好的,而我們也可以好好加以利用。」

* 於是,在尼週會談七天後所簽訂之上海公報中提及:「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美國「得知」在台灣海峽兩邊之所有中國人,都堅持只有一個中國,並「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份。

合理推論,海峽西邊之毛澤東中國共產黨政權,是「利用」其與流亡至海峽東邊之蔣介石中國國 民黨政權皆有堅持「一個中國」之共識,以提供為美國制定其「一個中國政策(One China Policy of the U.S.)」依據。然而,即使海峽兩邊之中國人皆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甚至美國總統也違反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承認台灣是中國之一部份,其皆 無法改變台灣在法理上不歸屬中國之事實。

5. 尼克森說:「在世界和平議題上,我認為在此刻,一個強大的中國對世界和平比較有利。強大的中國有助於促成這個世界樞紐地區勢力之均衡,這是非常迫切需要的。」而尼克森的另外一個自私的理由是:中國如果能成為第二個超級強國,美國就能降低武力等級。

* 尼克森之世界和平觀,就是蘇聯解體而由中國成為國力遠低於美國之第二個超級強國,如此,美國得以穩居世界首強以操控國際情勢。尼克森原本是期待併入台灣後 之中國能成為世界次強以維持和平,然而,台灣並沒有依尼克森之規劃而併入中國。中國崛起後,造成台海兩邊軍力失衡反而是危害和平,尼克森可說是養虎貽患而 弄巧成拙。

B. 1972年2月22日,兩方會談部分(尼克森, 季辛吉v.s.周恩來)

1. 在談及台灣問題時,尼克森坦白地告訴周恩來,在美國國內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之政治勢力,包括親蘇聯左派、親印度左派、親台灣右派以及親日本派,各自基於不同理由,並不樂見美中和解,希望這次造訪失敗。

Nixon was concerned over the domestic political impact of the communique. He told Chou that "what we say here may make it impossible for me to deliver on what I can do." 尼克森擔心美國國內政治對公報之影響而告訴周恩來說:「我們在此地所說的或許不是我所能做的。」

* 美中兩國間所稱之「台灣」,指的是蔣介石政權。美國依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3a,是日本台灣之主要佔領權國,在敵意尚未解除之佔領狀態下,並無親本土台灣人之立場。因此,所謂親台灣,其實是政治面之親蔣介石國民政府, 而非法理面之親日本台灣。

2. 尼克森告訴周恩來,美中關係的開展比他個人能否連任美國總統還重要。美中雙方所需要而也是正在做的是,研擬字眼以既能符合總理之要求,也能避免讓美國國內 反對美中雙方發展關係之勢力,找到「美國總統造訪北京出賣台灣」之藉口。尼克森並稱:「將儘量避免在總統競選活動開始後,非因支持台灣,而是因反對改善美 中關係之輿論,而迫使兩黨候選人向美國人民確保對台灣之關係。」

* 尼克森一方面是試圖藉由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份,促成美中關係之正常化,而另一方面,則是設法避免讓美國國內輿論認為美國總統出賣台灣。美國和蔣介石政 權以及和毛澤東政權間之關係,並非建立在「非白即黑」之二分法模式。因此,美國國內輿論反對美國改善和中國共產黨政權之關係,並不單純是因為美國支持中國 國民黨政權。

3. 尼克森在和周恩來會談後結論稱:「不願回到美國時,由於在此會談中所說的話,在記者會上或被國會領袖逼迫做出基本上強烈親台灣之聲明,以致非常難以實踐和 中國改善關係之既定政策。」尼克森認為:「儘管美中雙方在台灣問題上有歧見,並不影響美中兩國之連結。」雖然短期而言,確實是很困難,長期而言,歧見並不 大。

* 將台灣置於被併入中國之軌道,改善和共產中國之關係,是尼克森政府之既定政策。而尼克森總統如果能在位得夠久,基於美中雙方對台灣最終歸屬之看法無大差 異,台灣在日本投降時點之地位,如是日本殖民地,肯定終將被美國出賣予中國。然而,尼克森確實是忽視了美國依效力等同美國憲法之舊金山和平條約, 美國本身是日本台灣之主要佔領權國之事實。美國為法治國家,不應有任何藉口違反「佔領不移轉主權」之國際法則。
 
由於蔣介石政權在台灣是結合佔領及流亡以遂行殖民統治,而讓共產中國誤認台灣歸屬中國。因此,終結中華台北政權之佔領及流亡,回覆至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b)之架構內,台灣自然確定不歸屬中國。

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轉:台灣選擇-林志昇

台灣選擇 Choice for Taiwan

蔡英文女士2000年5月20日出任所謂「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後,工商時報曾於2000年8月4日報導蔡英文主委對有關台灣和中國關係看法,她說:「未來一中是唯一選擇」,這種嚴重錯誤的講法,令人遺憾,為文告訴她真實的「台灣選擇」。


1. 她說:「台灣除了少數原住民外,大部分都是從中國大陸移民而來。」

針對此觀點,事實上,正好相反。在台灣,除了少數是源於中國之華裔移住民外,大部分是源於福爾摩沙之平埔裔原住民,及高砂裔原住民。血統問題純屬生命科學範疇,無需爭辯,族譜未必可採信,檢驗DNA即可真相大白。

2.她又說:「台灣無法逃避『一個中國』問題,從文化、地理來看,『未來的一個中國』是台灣民眾唯一的選擇。」

針對此觀點,法理上並非如此。台灣無法逃避的是「地位正常化」問題,從歷史法理來看,「未來日本主權下的台灣自治」才是本土台灣人最有利的選擇。

日 本台灣可以比照「中國香港(Hong Kong, China)」加入國際社會之模式,在「日本台灣(Taiwan, Japan)」架構內,以「台灣(Taiwan)」名義參與奧運會,以「日本台灣分離關稅領土(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Japan)」名義參與世界貿易組織,則台灣自可有尊嚴地迎向國際海闊天空。

一方面,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第73條規定得以修改帝國憲法之帝國議會已不復存在,故事實上帝國憲法並無法修改。另一方面,香港基本法並非修改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因此,台灣基本法也並非修改自大日本帝國憲法。

根據大日本 帝國憲法第73條所修訂之「日本國憲法」建構了日本天皇無「關於國政權能」之日本國。然而,在美國方面同意下,由台灣方面和日本方面共同組成相當於「制憲 委員會」,在大日本帝國憲法架構內所制定之「台灣基本法」則得以建構成日本天皇有「關於國政權能」之日本台灣。「日台共同聯盟」應就此達成共識以為未來努 力之目標。

台 灣自1895年5月8日起,因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生效,成為日本天皇所「領有(possess)」之皇土,自1945年4月1日起,因大日本帝 國憲法施行,成為既是日本天皇所「擁有(own)」之皇土,同時也是適用萬國公法之日本國土。日本政府依天賦主權義務,不得「改變(alter)或免除 (release)」之萬國公法原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包括「割讓(cede)、交換(exchange)、或出售(sell)」等方式,將台灣移 轉予任何方。

針對美國總統歐巴馬和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2012年2月14日舉行之會談,中國新華社2月15日報導稱:「歐巴馬向習近平重申,堅持基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的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任何『台獨』主張,希望看到台海兩岸和平發展趨勢繼續發展。」慎 重追究所謂「美國不支持台獨訴求(The United States rejects any calls for Taiwan independence)」之訊息來源,實際上是美國白宮新聞秘書處在2月14日及2月15日所發佈訊息中,原來是只見有關「人權(human rights)和西藏(Tibet)」議題,而不見有關「台灣(Taiwan)」之任何議題。

就算中國新 華社報導確實為真,美國的立場其實是始終如一,了無新意。基於在法理上,台灣之所有權是歸日本天皇,而占領權是歸美國總統,這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事實,美國 總統在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拘束下,本來就有立場「拒絕(reject)或反對(oppose)或不支持(not support)」台灣獨立訴求,而也無立場「接受(accept)或同意(agree)或支持(support)」中國併吞台灣。美國之「不支持台灣獨 立」訴求絕非自動等同「接受中國併吞台灣」,台灣民政府呼籲美國當局確實遵循國際法則,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真正確保台海和平。蔡英文女士所認知的「未來 的一個中國」是猶如天方夜譚,本土台灣人民不可能答應的選擇。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2/23


參考資料 1:

Taipei Times
February 17, 2012

Concerns over possible US policy changes dismissed
By Shih Hsiu-chuan  /  Staff Reporter
The government yesterday dismissed concerns over possible changes in the US’ policy on cross-strait relations after a Chinese press release said that US President Barack Obama “rejects” any call for Taiwan’s independence.
The press release, issued on Wednesday in Washington by the Chinese delegation led by Chinese Vice President Xi Jinping (習近平), China’s likely next leader, appeared to show that the US had changed its wording regarding its stance on Taiwan’s independence from “not support,” to “reject.”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was unable to verify whether Obama had changed his wording in response to calls from Xi that the US should “take concrete actions to oppose Taiwanese independence,” but it was confident that Washington had kept its policy stance consistent regarding cross-strait affairs.
Xi, held talks with Obama, US Vice President Joe Biden and US Secretary of State Hillary Rodham Clinton on Wednesday.
During the three meetings, the Taiwan issue was brought up by the Chinese side, said Bruce Ling-hu (令狐榮達), director-general of the Department of North American Affairs.
Linghu said that while Washington has not yet briefed Taipei on the content of discussions regarding the Taiwan issue, it was expected that the US had responded to China’s concer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verarching principles that apply to its cross-strait policies.
“We don’t think the US offered any responses that we did not expect,” he said, adding that Taipei received a thorough briefing from Washington prior to Xi’s visit, during which it provided reassurances that it would maintain a consistent Taiwan policy.
According to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s, during the Xi-Obama meeting, the US president reiterated his adherence to the “one China” policy based on the three joint communiques.
According to a Xinhua report on Wednesday, Obama told Xi that the US “rejects any calls for Taiwan independence” and added that his country “wants to see the peaceful development of cross-strait relations move forward.”
Xi said the Taiwan issue concerns China’s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and remains, as alway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most sensitive issue in China-US relations, it reported.
The agency also quoted Xi as saying that Beijing appreciates Washington’s repeated declarations of its commitment to the “one China” policy.
However, the way top US officials responded to Xi on the Taiwan issue was not exactly the same as what was reported by Xinhua, Linghu said.
“We have checked with the US. In response to Xi during the three meetings, the US reiterated its commitments to Taiwan under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Linghu said.

參考資料 2:
The White House  Of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For Immediate Release  February 14, 2012
 Press Briefing by Press Secretary Jay Carney, 2/14/12
James S. Brady Press Briefing Room

Q :  Can I clarify one thing on the visit?  I don't think we mentioned Taiwan.  Was Taiwan and --

MR. CARNEY: 
Again, I don't have a detailed readout.  I think all of the issues that are traditionally part of the discussion with China are likely to have been raised, but I don't want to --


參考資料 3:
The White House
Of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For Immediate Release
February 15, 2012
Press Gaggle by Press Secretary Jay Carney en route Milwaukee, WI, 2/15/12
Aboard Air Force One    En Route   
The President raised the importance of human rights and America’s commitment to universal values directly to Vice President Xi during their meeting yesterday in the Oval Office.  Specific human rights cases were raised in the course of the discussions at the White House, as was the situation in Tibet
參考資料 4:
蔡英文:未來一中是唯一選擇
2000年8月4日工商時報    林則宏/台北報導 

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表示,台灣無法逃避「一個中國」問題,從文化、地理來看,「未來的一個中國」是台灣民眾唯一的選擇
 

蔡英文表 示,「一個中國」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台灣沒有空間與可能性去逃避一個中國的問題。陳水扁所提的「九二精神」最重要的特質就是「交流對話、擱置爭議」, 若中國大陸覺得九二年所發生的事情,對雙方關係是重大而有意義的,我們願意朝這個方向來解釋或考慮。她說,「被擱置的爭議總有被解決的一天,如果交流對話 是成功的話,外在的客觀環境會改變,一個中國問題的解決就相對變得簡單。」
 

蔡英文認為,無論統一、台獨或維持現狀,台灣人民只有一個選擇,就是未來的「一個中國」。她指出,台灣除了少數原住民外,大部分都是從中國大陸移民而來,雖然台灣是一個開放性的多元文化,但中國文化仍是核心。
 

另一方面,大陸與台灣地理環境接近,雙方在經濟、社會必然會發生關連,交流是一種客觀形勢的存在,無法以人為的方式切斷。在外國人看台灣跟中國,都是中國。因此「一個中國」是我們必須面對與處理,「一個中國」可能是未來五年、十年甚至更久,兩岸共存共榮的一個體系,我們必須與中國大陸建立一個有意義的政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