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解析戴旭君演講
連
續三期,台灣民政府高級行政和參議研習班上課時,都以中國解放軍上校戴旭的演講當教材,讓學員對中國國情有充分了解,問題是,中國人只會談民族感情、談過
去的錯誤歷史,從來不會以世界或國際規則來談事情,當然很危險,因此,本文將糾正戴先生錯誤的觀念,讓台灣人更清楚國際上是怎麼看的。
(本文是美國有關單位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上校戴旭在深圳之演講)
1. 有關日台關係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台灣島這個問題我們還不可以小視,只要它一天不回來,一天就是我們的麻煩。在美國和日本兩個國家的作戰計劃中都有為了台灣不惜和中國發生大規模 戰爭的準備,光是蘭德公司為了應對台灣問題,就有三套大的方案,其中一套方案就是未來台灣問題雙方發生衝突,將對中國的沿海、北京、上海進行全面的轟炸, 包括中國的東北,這還只是局部戰爭,所以我們不能小看這個問題。日本說得更明確了,日本有一個防衛次長說過,他說我們日本對大陸兩岸的關係是怎麼看的呢? 他說:大陸和台灣就是一對夫妻,夫妻之間平時吵架我們鄰居可以不管,但是當丈夫要拿刀殺老婆的時候,我們鄰居就不能不問了。講得非常明確,這實際上就說明 了日本的根本心態,就是你們平時怎麼吵架都無所謂,大陸真想要用武力把台灣拿回來的時候,那日本就不能不問了。 所以我們應該知道台灣問題目前對我們大陸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另外,兩個國家是怎麼想的。」
針對戴旭先生對日台關係的認知,幾乎是「無知」,或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參予「美日太平洋」戰爭有關,從 國際戰爭法角度來看,基於現在的日本台灣目前法理地位(present status de jure )是「日屬美佔」之事實,美國是依「佔領義務(obligations of occupation)」、日本則是依「主權義務」(obligations of sovereignty)防衛台灣。因此,中國雖處心積慮想佔有台灣,但是,在美日安保體系遏阻下,終究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夢想。
戴旭先生將 中國和台灣之關係,比喻為夫妻,而將日本和台灣之關係,喻為鄰居,並不恰當;事實上,台灣猶如是「棄兒」,美國是照顧台灣的「社工」,而日本是台灣的「不 適任父母」,戰後喪失其對台灣之『監護權』,可是卻被移交予和中國有親戚關係之「台灣治理當局(流亡中國殖民政權)」台海兩岸其實是中國國共政權之內鬥, 和日本是完全無關。然而,儀旦中國企圖從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之台灣治理當局奪取台灣,或台灣治理當局企圖將台灣入籍中國,以為中國國共和解的伴手禮,則負有「監護義務」之美國社工和「天賦義務」之日本父母,當然會出面制止。這就是為什麼在「美國和日本兩個國家的作戰計劃中,都有為了台灣不惜和中國發生大規模戰爭的準備。」希望戴旭上校要懂才好。
2. 有關琉球列島歸屬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它的第二個點就在琉球,日本列島往前面走還有一個琉球,這個點現在在我們很多中國人的意識中已經把它當成日本的領土了,但是我從學術的角度不斷 的提出,我說琉球不是日本的國土。 在今年的7月份我在《環球時報》上寫過一篇文章,當時是有一個代表團跟他們談判這個問題,我怕他們有些人腦子犯糊塗跟他談地理問題,但是現在跟他們談,我 們一直堅持一個原則,就是按照聯合國的《海洋公約》,看這個東西到底是按大陸架談,還是按海上分界線談。 我說這些原則都不對,我們國家對外領土領海的談判,我個人認為應該堅持歷史權益優先的原則。 什麼叫歷史權益優先?就是誰擁有這個地方,誰最先發現、最先使用的,那麼就是誰的,而不應該看這個地方離誰近。聯合國《海洋公約》是1982年才出台的, 我們使用這個地方有多長時間呢? 所以我就寫了一篇文章,我說中日之間沒有領海爭端,哪有領海爭端? 我說中日之間還隔了一個國家——琉球國。為什麼呢?因為琉球國如果不能算成中國的領土,它也不應該算成日本的領土,因為它原來是我們的附屬國,大家都非常 清楚,1879年被日本併為他們的領土。」
依照戴旭先 生之觀點,在1879年間,被日本併吞之琉球王國並非日本國土。然而,從國際法角度來看,琉球王國是於1879年4月4日被日本正式併吞,而編入為日本國 琉球縣。有如夏威夷國(Republic of Hawaii)是於1898年7月7日,被美國正式併吞,而編入為美國「夏威夷領土(Territory of Hawaii)」,1959年8月21日成為美國第50州之夏威夷州(State of Hawaii)。美國併吞夏威夷和日本併吞琉球,儘管在道義上確實是有爭議,國際社會承認夏威夷是美國依國際法編入之美國國土也,同時也承認琉球是日本依國際法編入之日本國土,請問戴旭先生,錯在哪裡?
3. 有關尖閣諸島(釣魚台)歸屬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他們也覺得中國人對日本人充滿仇恨,作為佔領軍以後,一定會鎮壓日本,所以就向蔣介石提出把10萬遠征軍派到日本來,作為佔領軍,然後把琉球群 島還給他。蔣介石沒有答應,第二次又提出,說來五萬人就可以了,還是把琉球群島還給他,蔣介石還是沒有答應。這個機會就放過去了,放過去之後,今天就成為 中日之間一個大的麻煩,因為琉球群島前面還有一個釣魚島,釣魚島在琉球群島和台灣島之間,它其實是屬於台灣,但是是介於台灣與琉球之間,日本既然把琉球視 為自己的領土,他也認為釣魚島也屬於琉球群島的一部分,可是在我們的觀點中,它應該屬於台灣群島的一部分,因為它離台灣最近。雙方就圍繞這個地方又埋下了 一個火種,這是美國有意設計的。」
戴旭先生所言甚是,釣魚台列島是屬於台灣。由於其在地理上確實是與台灣相連接之島嶼,已經在1895年5月8日生效之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隨台灣「永久且全權」讓與日本天皇,而於1945年4月1日隨台灣被日本政府依國際法編入為日本國土一部份。
4.有關南海諸島歸屬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我說:我們大眾一定要糾正一個觀念。 很多人到現在認為,包括周邊的國家(越南、菲律賓)也在說,他們以聯合國《海洋公約》為依據,他們說:南海這個地方離我們的大陸架很近,離我們的領土很 近,所以這個地方不是中國的。 離我們菲律賓也近,離印尼也近,離中國那麼遠,怎麼能說是中國的呢?你的大陸和那個地方的大陸架也不相連。導致我們談判的領導人非常被動。後來我在深圳衛 視22度觀察中說,我一定要把這個問題講清楚,為什麼這個地方離我們這麼遠,又不是在我們的大陸架上,它還是中國的。這個東西我們就要看歷史了,聯合國 《海洋公約》是1982年出台的,越南是1975年獨立的,那在越南獨立之前,這個地方是誰的?我們發現這個地方,是在西漢時期。 那個時候中國命名這個地方叫“千里藏沙,萬里石塘”。 那個時候越南是誰的?越南是我們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越南是我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歷史直到宋朝,到宋朝的時候變軟弱了。」
戴旭先生有 所不知,日本政府是於1939年3月30日將新南群島編入台灣高雄市,歸臺灣總督府管轄,另於1939年4月18日將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總稱新南群島,編 入台灣高雄市,歸臺灣總督府管轄。於1945年4月1日施行大日本帝國憲法於台灣全島,將包括新南群島之台灣,正式編入日本而完成內地延長。越南於 1975年獨立之前,總稱新南群島之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實際上早就在1945年4月1日,隨台灣被日本政府依國際法,編入為日本國土一部份。中 華人民共和國非對日和約之簽約國,並無立場承認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之對日和約, 第2條(f):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 title and claim to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o the Paracel Islands. 日本政府放棄對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之一切權力、權利及主張。這一點,希望戴旭先生要好好研究一番再發言。
5. 有關佔領終需歸還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我覺得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問題,講得非常通俗,它是真實的問題,我們應該明確這一點,全世界都應該明白這點,這是老子的魚塘,你們不能拿走。其 實到現在,我就覺得,我們和他們將來的談判,一定要拿這個例子和他們講,這是我們的魚塘,你是不能拿走的,固然你現在把它佔住了,那佔了是要還的。就像吳 鎮宇說的︰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你不能永遠不還,就是這個問題。」
套用戴旭先生的說詞:「固然代理美國軍事政府的中國殖民政權,現在把台灣佔住了,那佔了遲早是要還的,不能永遠不還。」中國殖民政權企圖永久佔領日本台灣,明顯是違反國際法。我說,戴先生,您是明理的人,您已經了解佔領不能移轉主權的道理,套您的話,您自己說:「這已經是日本人的魚塘,中國人是不能拿走的,固然中華民國現在把它佔住了,那佔了是要還的。」
中國人一向 是從「歷史觀點」而非從「法理觀點」來思考領土問題,這是不對的,被定位為鷹派之中國空軍上校戴旭,即使是有見地,可惜並沒有脫離意識形態之臼。戴旭先生 所發表憂國憂民之言論,可以想像,是不見容於中國當局。於2011年4月間,中國媒體報導戴旭上校據說已脫離軍職轉業,並不令人感到意外。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2/20
(本文是美國有關單位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上校戴旭在深圳之演講)
1. 有關日台關係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台灣島這個問題我們還不可以小視,只要它一天不回來,一天就是我們的麻煩。在美國和日本兩個國家的作戰計劃中都有為了台灣不惜和中國發生大規模 戰爭的準備,光是蘭德公司為了應對台灣問題,就有三套大的方案,其中一套方案就是未來台灣問題雙方發生衝突,將對中國的沿海、北京、上海進行全面的轟炸, 包括中國的東北,這還只是局部戰爭,所以我們不能小看這個問題。日本說得更明確了,日本有一個防衛次長說過,他說我們日本對大陸兩岸的關係是怎麼看的呢? 他說:大陸和台灣就是一對夫妻,夫妻之間平時吵架我們鄰居可以不管,但是當丈夫要拿刀殺老婆的時候,我們鄰居就不能不問了。講得非常明確,這實際上就說明 了日本的根本心態,就是你們平時怎麼吵架都無所謂,大陸真想要用武力把台灣拿回來的時候,那日本就不能不問了。 所以我們應該知道台灣問題目前對我們大陸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另外,兩個國家是怎麼想的。」
針對戴旭先生對日台關係的認知,幾乎是「無知」,或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參予「美日太平洋」戰爭有關,從 國際戰爭法角度來看,基於現在的日本台灣目前法理地位(present status de jure )是「日屬美佔」之事實,美國是依「佔領義務(obligations of occupation)」、日本則是依「主權義務」(obligations of sovereignty)防衛台灣。因此,中國雖處心積慮想佔有台灣,但是,在美日安保體系遏阻下,終究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夢想。
戴旭先生將 中國和台灣之關係,比喻為夫妻,而將日本和台灣之關係,喻為鄰居,並不恰當;事實上,台灣猶如是「棄兒」,美國是照顧台灣的「社工」,而日本是台灣的「不 適任父母」,戰後喪失其對台灣之『監護權』,可是卻被移交予和中國有親戚關係之「台灣治理當局(流亡中國殖民政權)」台海兩岸其實是中國國共政權之內鬥, 和日本是完全無關。然而,儀旦中國企圖從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之台灣治理當局奪取台灣,或台灣治理當局企圖將台灣入籍中國,以為中國國共和解的伴手禮,則負有「監護義務」之美國社工和「天賦義務」之日本父母,當然會出面制止。這就是為什麼在「美國和日本兩個國家的作戰計劃中,都有為了台灣不惜和中國發生大規模戰爭的準備。」希望戴旭上校要懂才好。
2. 有關琉球列島歸屬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它的第二個點就在琉球,日本列島往前面走還有一個琉球,這個點現在在我們很多中國人的意識中已經把它當成日本的領土了,但是我從學術的角度不斷 的提出,我說琉球不是日本的國土。 在今年的7月份我在《環球時報》上寫過一篇文章,當時是有一個代表團跟他們談判這個問題,我怕他們有些人腦子犯糊塗跟他談地理問題,但是現在跟他們談,我 們一直堅持一個原則,就是按照聯合國的《海洋公約》,看這個東西到底是按大陸架談,還是按海上分界線談。 我說這些原則都不對,我們國家對外領土領海的談判,我個人認為應該堅持歷史權益優先的原則。 什麼叫歷史權益優先?就是誰擁有這個地方,誰最先發現、最先使用的,那麼就是誰的,而不應該看這個地方離誰近。聯合國《海洋公約》是1982年才出台的, 我們使用這個地方有多長時間呢? 所以我就寫了一篇文章,我說中日之間沒有領海爭端,哪有領海爭端? 我說中日之間還隔了一個國家——琉球國。為什麼呢?因為琉球國如果不能算成中國的領土,它也不應該算成日本的領土,因為它原來是我們的附屬國,大家都非常 清楚,1879年被日本併為他們的領土。」
依照戴旭先 生之觀點,在1879年間,被日本併吞之琉球王國並非日本國土。然而,從國際法角度來看,琉球王國是於1879年4月4日被日本正式併吞,而編入為日本國 琉球縣。有如夏威夷國(Republic of Hawaii)是於1898年7月7日,被美國正式併吞,而編入為美國「夏威夷領土(Territory of Hawaii)」,1959年8月21日成為美國第50州之夏威夷州(State of Hawaii)。美國併吞夏威夷和日本併吞琉球,儘管在道義上確實是有爭議,國際社會承認夏威夷是美國依國際法編入之美國國土也,同時也承認琉球是日本依國際法編入之日本國土,請問戴旭先生,錯在哪裡?
3. 有關尖閣諸島(釣魚台)歸屬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他們也覺得中國人對日本人充滿仇恨,作為佔領軍以後,一定會鎮壓日本,所以就向蔣介石提出把10萬遠征軍派到日本來,作為佔領軍,然後把琉球群 島還給他。蔣介石沒有答應,第二次又提出,說來五萬人就可以了,還是把琉球群島還給他,蔣介石還是沒有答應。這個機會就放過去了,放過去之後,今天就成為 中日之間一個大的麻煩,因為琉球群島前面還有一個釣魚島,釣魚島在琉球群島和台灣島之間,它其實是屬於台灣,但是是介於台灣與琉球之間,日本既然把琉球視 為自己的領土,他也認為釣魚島也屬於琉球群島的一部分,可是在我們的觀點中,它應該屬於台灣群島的一部分,因為它離台灣最近。雙方就圍繞這個地方又埋下了 一個火種,這是美國有意設計的。」
戴旭先生所言甚是,釣魚台列島是屬於台灣。由於其在地理上確實是與台灣相連接之島嶼,已經在1895年5月8日生效之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隨台灣「永久且全權」讓與日本天皇,而於1945年4月1日隨台灣被日本政府依國際法編入為日本國土一部份。
4.有關南海諸島歸屬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我說:我們大眾一定要糾正一個觀念。 很多人到現在認為,包括周邊的國家(越南、菲律賓)也在說,他們以聯合國《海洋公約》為依據,他們說:南海這個地方離我們的大陸架很近,離我們的領土很 近,所以這個地方不是中國的。 離我們菲律賓也近,離印尼也近,離中國那麼遠,怎麼能說是中國的呢?你的大陸和那個地方的大陸架也不相連。導致我們談判的領導人非常被動。後來我在深圳衛 視22度觀察中說,我一定要把這個問題講清楚,為什麼這個地方離我們這麼遠,又不是在我們的大陸架上,它還是中國的。這個東西我們就要看歷史了,聯合國 《海洋公約》是1982年出台的,越南是1975年獨立的,那在越南獨立之前,這個地方是誰的?我們發現這個地方,是在西漢時期。 那個時候中國命名這個地方叫“千里藏沙,萬里石塘”。 那個時候越南是誰的?越南是我們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越南是我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歷史直到宋朝,到宋朝的時候變軟弱了。」
戴旭先生有 所不知,日本政府是於1939年3月30日將新南群島編入台灣高雄市,歸臺灣總督府管轄,另於1939年4月18日將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總稱新南群島,編 入台灣高雄市,歸臺灣總督府管轄。於1945年4月1日施行大日本帝國憲法於台灣全島,將包括新南群島之台灣,正式編入日本而完成內地延長。越南於 1975年獨立之前,總稱新南群島之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實際上早就在1945年4月1日,隨台灣被日本政府依國際法,編入為日本國土一部份。中 華人民共和國非對日和約之簽約國,並無立場承認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之對日和約, 第2條(f):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 title and claim to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o the Paracel Islands. 日本政府放棄對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之一切權力、權利及主張。這一點,希望戴旭先生要好好研究一番再發言。
5. 有關佔領終需歸還
戴旭先生演 講時說:「我覺得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問題,講得非常通俗,它是真實的問題,我們應該明確這一點,全世界都應該明白這點,這是老子的魚塘,你們不能拿走。其 實到現在,我就覺得,我們和他們將來的談判,一定要拿這個例子和他們講,這是我們的魚塘,你是不能拿走的,固然你現在把它佔住了,那佔了是要還的。就像吳 鎮宇說的︰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你不能永遠不還,就是這個問題。」
套用戴旭先生的說詞:「固然代理美國軍事政府的中國殖民政權,現在把台灣佔住了,那佔了遲早是要還的,不能永遠不還。」中國殖民政權企圖永久佔領日本台灣,明顯是違反國際法。我說,戴先生,您是明理的人,您已經了解佔領不能移轉主權的道理,套您的話,您自己說:「這已經是日本人的魚塘,中國人是不能拿走的,固然中華民國現在把它佔住了,那佔了是要還的。」
中國人一向 是從「歷史觀點」而非從「法理觀點」來思考領土問題,這是不對的,被定位為鷹派之中國空軍上校戴旭,即使是有見地,可惜並沒有脫離意識形態之臼。戴旭先生 所發表憂國憂民之言論,可以想像,是不見容於中國當局。於2011年4月間,中國媒體報導戴旭上校據說已脫離軍職轉業,並不令人感到意外。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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