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6日 星期四

轉:遙不可及-林志昇

遙不可及

Too Far to Reach
日本天皇是在日本「國體」架構內,依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擁有台灣領土所有權,而是在日本「政體」架構內,依日本國憲法只能行使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無關於日本國政的權能。對日本而言,一方面,君主國體和立憲政體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另一方面,日本國憲法並無任何條文涉及領土主權之條文。

「台灣民政府」在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內,對台灣法理地位之研究已告一段落。接下來,是以實際行動,循已定案之台灣地位論述,逐步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至於尚未能從舊金山和平條約條文得到結論者,儘可再接再厲繼續研究。中華民國民進黨之台灣論述,前路方遙,豈只是一里路可及。解決台灣問題,爭辯無益,凡是對的、正確的,終將勝利。天佑台灣!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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