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戰處理
Handling the Lost War
【國際戰爭法】中沒有「贏與輸Win and Lose」的字眼,只有「征服與被征服Conqueror 」 字眼,「本土台灣人」如何處理這問題,應事先設想。
兩國交戰,佔上風之一方需及早規劃占領,而居下風之一方也需及早規劃投降,儘量將損害減少至最低。【敗戰處理】事關戰敗國命運,探討如下:
A. 德國方面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沙漠之狐」之稱的德國陸軍元帥「隆美爾(Erwin Rommel)」,善用閃電戰術以寡擊眾而致勝。但在1942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第二次「阿拉曼戰役(Battle of El Alamein)」失敗後,隆美爾部隊的補給狀況每況愈下,面對擁有物資增援的英美聯軍已難以對抗。
隆美爾因奉希特勒命令返回德國,1943年3月9日將非洲集團軍指揮權移交給「阿寧姆將軍(General Hans-Jürgen von Arnim)」,離開北非。1944年2月間,德國敗相明顯,隆美爾同意支持推翻希特勒以「拯救德國(come to the rescue of Germany)」之計劃。
1944年6月6日,即戰爭史上所稱之D-Day,由美國艾森豪將軍任最高指揮官之13國盟軍登陸法國「諾曼地(Normandy)」成功,隆美爾於6月17日,向希特勒報告局勢的不樂觀,並要求其在政治上做出決定,但不被希特勒接受。在盟軍諾曼地登陸順利地進行時,隆美爾曾經對非洲軍的老戰友說:「克魯格元帥與我已發給元首一份最後通牒,說明軍事上我們無法打贏這場戰爭,他必須作一個政治決定. ...... 拒絕的話我就開放西線,英美聯軍必須在俄國人之前抵達柏林。」
隆美爾將軍在盟軍諾曼地登陸成功後,即已預見德軍終將敗戰,與其向施行共產之蘇聯不如向施行民主之美國或英國投降。因此,如能讓英美聯軍在蘇聯紅軍俄之前抵達柏林,德國即使敗戰也能將損害減至最低,這是最符合德國利益之敗戰處理。
在1944年7月20日刺殺希特勒之政變行動失敗後,希特勒於1944年10月14日讓參與政變之隆美爾選擇服用氰化物自殺。隆美爾其推翻希特勒以救德國之計劃失敗,導致其開放柏林西線讓英美聯軍,得以長驅直入而無血先占柏林之計劃無法實現,以致衍生東西冷戰時期之柏林圍牆。
對於1945年4月16日起始之「柏林戰役(Battle of Berlin)」,盟軍方面, 邱吉爾從政治角度,認為攻佔柏林,可以提高美國和英國在二戰後的國際地位,主張盟軍進攻柏林。然而,由於艾森豪認為不需要為一個戰後,會落在蘇聯手中城市而犧牲大量美軍,因此,盟軍原先計劃空投傘兵到柏林,但最後是放棄參與柏林戰役。
德軍柏林防衛司令魏德林(Helmuth Weidling)於1945年5月2日,向蘇聯紅軍指揮官朱可夫(Vasily Chuikov)投降。部份防衛柏林之德軍則不願向蘇聯投降,而是向西轉進至柏林西北邊、西邊及西南邊,直至5月8日歐戰結束,向英美聯軍投降。魏德林將軍在向蘇聯投降後,被押送至蘇聯,關押在戰俘營,於1955年病死於蘇聯。隆美爾所規劃之【敗戰處理】,原本是可讓德國敗戰損失減至最低,可惜不能如願,有道是:「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渡陰山」。
B. 日本方面
日本陸軍大將東條英機1941年10月18日出任日本第40任內閣總理大臣後,不到兩個月,於12月8日下令奇襲美國夏威夷珍珠港,開啟了「美日太平洋戰爭」。日軍在戰爭初期,節節勝利而勢如破竹,然而,日本海軍在1942年6月5日至7日間,與美國海軍發生「中途島戰役(Battle of Midway)」失利後,失去主導太平洋戰爭能力,情勢逆轉,致使日軍從攻勢轉為守勢,日本敗戰只是遲早而已。
東條內閣在1942年9月間,向昭和天皇提出「內外地行政一元化」,隨後,即於11月1日依敕令第728號修改之「臺灣總督府官制」,實施「行政簡素化及內外地行政一元化」政策,縮小臺灣總督權限,使受內務大臣監督,逐步廢除台灣之「殖民體制」,即「去殖民地化(decolonize)」,以配合自1937年4月1日推動之「皇民化政策」。其後續所衍生之運作,是昭和天皇於1945年4月1日頒布詔書,賦予台灣住民參政權並實施徵兵制。就【法理】而言,日本政府是將台灣從可分割之「未編入(合併)領土(unincorporated territory)」轉型為不可分割之「已編入(合併)領土(incorporated territory)」,成為適用萬國公法之日本國土一部份。
由於日本政府在敗戰投降前,及時將台灣編入日本,以致日後依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在萬國公法拘束下,不得將台灣主權移轉予任何方,而保有對台灣之「殘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實為高明之「敗戰處理」,足以令戰後完全誤解台灣法理地位之日本政府羞愧汗顏。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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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書四月一日・朝鮮及台湾住民政治参与ニ関スル詔書》之裕仁天皇真跡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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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書
朕思以為,朝鮮及臺灣,在吾之統治之下經有多年。此其間,遂為教化廣被,已竟習俗同化之實績。且此次征戰之遂行,亦貢獻良多。 為此,朕感深心欣喜。
朕茲此特令,全面性開放拓置供朝鮮及臺灣住民成為帝國議會議員之門路,以使眾民得以廣為參與國政。 爾等臣民,務必善體朕意,和諧一致,全力輔佐朕之皇國大政。
裕仁(天皇 御璽)
昭和二十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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